琶洲街道基层治理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琶洲街道基层治理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琶洲街道基层治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关于遴选有关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1.项目名称:琶洲街道基层治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MJLCG-2024-GZ028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内完成服务。

  6.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00元

  7.服务内容及需求:对琶洲街道基层治理服务项目形成若干可落地的调研报告,以和熹会为小切口,从街道、社区、片区、大区域(社会)服务等方面,总结琶洲街道基层治理模式,打造各个社区特色项目,为基层治理赋能;对“和熹春暖”品牌项目当前的运作体系进行整理、优化与构建,强化其社会服务功能,加强“小社区”与“大社区”的融合建设,打造全龄化的城市公共服务阵地;为2025年民生微实事和志愿者工作开展提供建设性建议。(其他详见采购需求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遴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遴选文件

  三、报价文件要求及组成

  1.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供应商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及其授权代表须按报价文件指定要求签字或盖章。

  (3)报价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4)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投标供应商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报价文件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3)本遴选公告第二点“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相关截图(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5)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所有报价文件包封于同一密封袋,密封袋口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遴选文件获取地址、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1108第三事业部。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售价:200元。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1108会议室。

  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 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因故取消或中止遴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次采购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标签: 基层治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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