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五中2024年七年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屯溪五中2024年七年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正文内容

屯溪五中2024年七年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HGC2024X350

(货物类)

采购人:黄山市屯溪第五中学 (盖章)

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4 年9月


目 录

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0

二、商务要求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表

二、 符合性审查表

第五章 评分办法

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磋商与评审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七、质疑与投诉

第七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标格式

一、投标函

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均需填写)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六、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价格标格式

一、报价一览表

二、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

三、最后承诺报价表


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屯溪五中2024年七年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2024X350

项目名称:屯溪五中2024年七年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950元/人,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投标报价结算。

采购需求:学生校服夏装每人2套,秋装每人2套,冬季冲锋衣每人一件(若有特殊要求及时协商处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7点00分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确认报名的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至现场报名(或邮箱(hsghzb@163.com)发送报名资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学生缴费(设立代收代支账户)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第五中学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屯溪第五中学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180*****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

联系方式:152*****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2*****25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监督部门名称:/

联系方式:/

5

本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6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7

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⑤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货物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不采用)

若本项目已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若本项目未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11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2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要求:

详见第六章:“1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4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纸质投标: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5

供应商是否需要到磋商现场:

√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磋商开启前到投标文件开启地点进行签到登记后准时参加磋商(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16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

17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18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纸质方式

19

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告知:采用纸质方式

20

磋商保证金金额:免收

21

成交人个数: 1个

22

是否允许成交人分包履行合同:

□ 是,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否

23

以下费用无论是否在价格标中列明,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由成交人支付,请各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专家评审费按实支付。

24

公告公示媒介:黄山市屯溪第五中学学校网站

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

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产品内容



夏装

类别

纤维含量

执行标准

备注

夏装上衣

62.1棉37.9聚酯纤维;

GB/T*****-2015

GB*****-2010B

夏装裤子

60%棉36%聚酯纤维4%氨纶


春秋装

类别

纤维含量

执行标准

备注

春秋装上衣

69.7棉25.8聚酯纤维4.5氨纶

GB/T*****-2015

GB*****-2010B

春秋装上衣里布

100%聚酯纤维

春秋装裤子

69.7棉25.8聚酯纤维4.5氨纶


冬季冲锋衣

类别

纤维含量

执行标准

备注

冬季冲锋衣

100%聚酯纤维

GB/T*****-2015

GB*****-2010B

1.吸湿和透气要求:服装必须采用吸湿和透气技术,透气性能良好,学生穿着清爽、舒适、耐磨、易清洗;

2.缝纫要牢固,保证不跳针,不断线,不开裆。布面手感柔软、结构紧密,表面织纹清晰,不扒丝,不起球、不掉色、不起皱,不变形,具有良好的耐光和去污能力。做工精细,颜色搭配合理;

(二)技术标准和要求

1.学生校服夏装每人2套,秋装每人2套,冬季冲锋衣每人一件。(若有特殊要求及时协商处理)

2.校服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校服》、GB/T*****《中小学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交货时必须提供当批次检测报告)

3.需提供维修、补充等服务3年。

4.需制作学校专用标志。

(三)制作工艺要求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货物规格、品名、成分、主要技术参数详细说明。

2、响应文件中须体现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工艺等主要要素。

(四)服务要求

1、投标人负责为学校学生提供合体的服饰。

2、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反映后2-5 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包改。(退、换改的产品必须保持产品原样。)

3、批量供货后,学校将成品抽样送检。

4、服装需按采购人要求印制相关文件及LOGO。

(五)报价

供应商投标报价含主料、辅料、加工制作、量体、包装、运输、直至验收合格等所有费用。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求

1

合同签订地点

黄山市屯溪第五中学

2

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3

包装要求(货物)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4

货物质保期

符合所供应产品相关标准

5

货物售后服务

配备售后服务人员,有完备的质量问题响应机制,若产生供应货物质量问题,接到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

6

验收

成品抽样送检合格

7

付款

付款人:黄山市屯溪第五中学

付款方式:最终价格按实际供货数量*中标价格结算,供货完毕后采购人成品抽样送检合格后付清。

第四章实质性响应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需加盖供应商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

联合体投标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供应商诚信履约

承诺函

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需加盖供应商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标书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和签署)

2

投标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

6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

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进行评审

7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交供货完成时限响应、质保期响应等。

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进行评审

第五章
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细则

商务技术分(70分)

样品评审

(30分)

根据样品缝制质量、整体外观、材质做工和呈现效果等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1)质量满分8分:从产品质量、服装厚薄、规格尺寸重量,牢固性等各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审。优秀6-8分,良好3-5分,一般1-2分。

(2)美观满分8分:从样品的颜色、外观美观性、线条明朗、走线、剪裁设计、无瑕疵(如无走线、起纱等明显缺陷)。 优秀6-8分,良好3-5分,一般1-2分。

(3)材质做工满分7分:从样品的面料材料选用、触感、精致程度、制作工艺水平、左右袖子平衡贴服、对称圆顺、扣眼眼型、眼针饱满、无明显缺陷等各方面。优秀5-7分,良好2-4分, 一般1分。

(4)呈现效果满分7分:从各投标样品的摆样效果、总体协调、上身试穿感受及效果、合体贴身。优秀5-7分,良好2-4分, 一般1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样品:夏装1套、春秋装1套、冬季冲锋衣一件,样品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分,样品评审达到25分(含)以上的供应商可进入最终价格标评审。

技术能力

(10分)

根据所投产品的生产工艺先进性、流程合理性以及技术、质量控制方案等方面,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具体要求投标时需提供相关生产设备证明、企业生产工艺术流程、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优的得10-8分,良的得7-5分,一般得2-4分,较差的得1分或不得分。

供货方案

(5分)

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产品运输、到位方案,送货及免费发放措施和方案,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5分)

提供详细完整的“三包”,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理念和售后服务体系及售后服务措施和方案,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工期承诺

(5分)

供货商承诺夏装交货提前提前1天、秋装交货提前3天、冬季冲锋衣交货提 前3天(三者需要同时满足)的得1分;承诺夏装交货提前3天、秋装交货提前6天、冬季冲锋衣交货提前6天(三者需要同时满足)的得3分;承诺夏装交货提前5天、秋装交货提前10天、冬季冲锋衣交货提前10天(三者需要同时满足)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以上承诺格式自拟,若中标后不按承诺书要求执行,采购人将其列为本学校校服供应商黑名单并上报监管部门。

企业业绩

(15分)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学校学生校服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价格分

(30分)

投标报价

(30分)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凡在黄山市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均适用本文件。

1.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文件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3、供应商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本文件提及法定代表人的,若供应商为其他非法人组织即指其经营者或负责人,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即指其本人。

4、 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磋商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10.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第五章 评分办法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七章 合同格式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书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1.2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2.1已依法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本磋商文件(对磋商公告内容的质疑属对磋商文件的质疑)提出质疑。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质疑函的格式参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

1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磋商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若涉及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或需要向所有潜在供应商明确的,答复给质疑人的同时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程序进行公布。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3、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3.1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两部分组成。

13.2商务技术标包括下列内容(不含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函格式、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服务技术方案、资格证明文件等。

13.2.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2.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13.3价格标包括下列内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

13.4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磋商报价

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2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

15、磋商保证金

15.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磋商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若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其上级单位交纳的磋商保证金,视同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磋商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5.3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5.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5.5如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则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规定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5.6.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放弃成交人候选资格的;

15.6.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5.6.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16、磋商有效期

16.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16.3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7.1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8.1纸质投标:磋商响应文件应按“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胶装装订、分开密封和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也可加贴封条)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并按18.2条的规定载明信息。

18.2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标”或“价格标”字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18.3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磋商响应文件,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8.4所投项目若只有一个包的,本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或者包装袋上填写的包号将不作要求。

19、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9.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提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不予退还。

19.4采购单位收到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9.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

19.5.2未按本文件18.1、18.2、18.3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2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0.2 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21、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五、磋商与评审

22、磋商

22.1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2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或以上的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采购人代表除外);

(5)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处罚的;

(6)参与项目前期论证等活动的;

(7)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其他情形。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3实质性响应审查。(详见第四章)

磋商小组首先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响应文件已出具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响应文件已出具的,无需重复提供)。

22.4实质性响应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响应文件已出具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响应文件已出具的,无需重复提供)。

2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格,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标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最后报价应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未进行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也未书面表明退出磋商的:若磋商过程中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则默认首次报价(即价格标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若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则默认供应商退出磋商。

23、评审

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22.5条第三款所列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优劣相当的,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推荐。

23.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3.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4、 异常情况处理

24.1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非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25、定标方式

25.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5.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6.2政府采购合同在履行中可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但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6.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如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成交供应商合法利益受损,采购人应与成交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27、 履约保证金

27.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27.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七、质疑与投诉

28、质疑

28.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3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

28.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8.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29、投诉

29.1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方式详见公告)


第七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

买方:电话: 地址:

卖方:电话: 地址:

买方经磋商小组的认真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服务的名称、内容、期限等

(按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二、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等;

卖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成交通知书;

联合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合同金额

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格在卖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条件

五、项目完成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至买方验收。

六、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货物或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二)验收组织

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三)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 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七、售后服务内容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

(一)卖方履约期限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

(二)卖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或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或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或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或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或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按规定处理。

九、履约保证金退还

1、方式:

2、时间:

3、条件:

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十、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立即生效。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期限为个月。

十二、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其他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 合同未尽事宜, 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 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买 方:卖 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标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商务技术标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供应商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或施工。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时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供应商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型号

数量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或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填写”中,必须详细地列明产品的所有参数和品牌型号,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产品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均需填写)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名称):

经过认真研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所列商务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中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

(正偏离/负偏离)

1

2

3

供应商:(盖章)

注:

1、“符合”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一致(若全部为符合则偏离表空白不填即可),“正偏离”指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要求供应商需另外明确或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不得以本表中的“符合”代替,否则视同未提供。

4、商务要求偏离表中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不寻求其他证明材料,直接判定该项要求为负偏离。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

(不超过1000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名称):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

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采购活动;

(6)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本项目开启之日起往前追溯)无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进行核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税务登记证(接受合一的证书)或者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的年度或任意一个月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预算收入支出表)或供应商结算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其他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四)其他


六、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签订合同前,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在合同范围内积极履约,并及时验收。

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或处理;给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标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价格标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人

二、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品牌及型号

制造或服务最终提供商

单位

单价

(元)

数量

总价

(元)

备注

1

夏季装

2

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投标报价结算

2

秋装

2

3

冬季冲锋衣

1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三、最后承诺报价表

最后承诺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

元/人

备注说明

(此处可补充评审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谈判/协商情况变动的采购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无,请删除本段文字

供应商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须知:本《最后承诺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按照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小时)依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填写(制作响应文件时无需本表)和提交,磋商和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表,也未书面表明退出磋商/谈判的,则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22.7条的规定处理。考虑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若无特别说明,则“(第一次报价减去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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