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雄安分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二期工程设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雄安分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二期工程设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雄安分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二期

工程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003-01)

项目所在地区:雄安新区启动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雄安分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二期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已由集团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为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的配套设施,总部园区的主体设计单位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范围为D03-04-35地块和D03-04-38地块等区域浅层地源热泵地埋管系统、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及能源站系统设计深化,与主体设计建设单位的设计界面划分详见《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二期工程浅层地源热泵地埋管系统、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及能源站系统设计深化采购技术规范书》。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预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生效后5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2)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BIM模型成果文件;

(3)具备施工图设计条件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按甲方进度要求及项目实际推进情况调整);

(4)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后55个工作日内提交BIM模型成果文件;

(5)具备竣工图设计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竣工图成果文件;

(6)提交竣工图成果文件后22个工作日内提交BIM模型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二期工程设计服务,设计范围为D03-04-35地块和D03-04-38地块等区域浅层地源热泵地埋管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及能源站系统设计深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浅层地源热泵地埋孔、地埋管系统施工图设计及评审工作,设计须达到“鲁班奖”评审要求;

(2)深化主体设计单位完成的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园区供能方案、穿墙套管、一二期能源站间连通管、支吊(减震)架、设备基础形式及做法等;

(3)根据主体设计单位对于供冷热控制原理及控制要求完成自控系统图纸深化,三表一图一说明(点位表、材料表、设备表、PI系统图及柜面图,逻辑说明);

(4)将项目所有测点及控制系统设计接入与一期要求一致的国产化控制平台,最终接入综合能源管控平台;

(5)按照主体设计单位能源站电气负荷图纸进行优化分配,对能源站配电室图纸确认;

(6)屋顶光伏及BIPV建筑一体化光伏系统,从光伏组件到并网柜间的电气一次及二次施工图设计工作,光伏组件的排布及安装设计不含在本次设计范围内;

(7)配合主体建筑要求,完成施工过程中的BIM模型建设与调整,BIM模型须由主体设计单位书面审核确认。

(8)蓄能部分设计工作,方案需由主体设计单位审核确认主体建筑载荷能力。

(9)连通管道穿越地铁方案设计,并根据地铁方要求聘请专家论证。

(10)协助甲方完成园区供能方案的设计审查。

(11)对主体设计单位未完善的设计内容进行补充设计。

以上工作均包含项目踏勘、现场数据收集及配合完成施工图报审所需支撑性工作、初步设计(含BIM)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含BIM)编制及审查、施工图交底、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设计(含BIM)编制、调试及试运行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等。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规模:项目供热供冷面积约******平方米,光伏容量约1.32兆瓦。碲化镉玻璃敷设面积约4017平方米,单晶硅敷设面积约3398平方米(以现场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雄安分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二期工程设计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浅层地热供能项目或浅层地热与空气源耦合供能项目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设计总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提供注册执业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

(2)拟派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至少1项浅层地热供能项目或浅层地热与空气源耦合供能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任命文件、或能体现其任命的合同相关信息页。

(3)拟派设计总负责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8日9:00起至2024年10月14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招互连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0312-*******

电子邮件:luximeng@xags.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人工客服(平台问题);

400-010-1086转8701(项目经理)限于法定工作日:8:30-17:00

电子邮件:long_che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雄安

标签: 工程设计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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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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