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线路检查仪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便携式线路检查仪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工务段便携式线路检查仪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4-56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上海工务段便携式线路检查仪采购采购人为上海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便携式线路检查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投标产品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许可和认证:进口养路机械产品须通过生产国相应的安全认证。(提供国际电工委员会出具的CB或CE证书等)。
(三)质量保证:(1)投标产品须经第三方具备CNAS或CMA资质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不接受2023年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物资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谈判、询价、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见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栏)
(五)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投标产品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货业绩,提供产品的销售合同。
(六)其他要求:
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进口产品须取得国内针对投标包件的一级代理资格,并取得相应授权函(授权期限不得低于1年,授权函自开标之日起往后3个月内须在有效期内)。
⑶进口产品须通过生产国安全认证,代理单位提供的安全认证、授权函等须外方生产企业盖章及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⑺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如需确认真实性,投标商须配合提供原件复核。
⑻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如前后不一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一,要求显示唯一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 09:15至2024年10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09:0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一层上海局标准化交易基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公开报名,线下报价的方式。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首页”→“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采购公告】模块下,查看采购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2内容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谈判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采购文件页面,点击【下载采购文件】。
3.购买谈判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购买谈判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谈判文件每套售价,指谈判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售卖。(采购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谈判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采购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谈判编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谈判文件。
6.非投标/报价人原因导致项目流标、报价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文件工本费,但需重新下载文件。
2024年10月8日
附件2.docx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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