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高标准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物流园区高标准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园区高标准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园区高标准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
2.2项目概况:为满足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物流园区的高标准运营管理需求,提高各物流园区服务能力及丰富服务内容,改善物流园区项目单一租赁业态现状,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统筹管理体系内所有物流园区项目,做到打造交投集团现代化物流园区品牌,提升交投的影响力和形象,现所属的5个物流园区项目主体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黑龙江龙俄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诚鹤畜产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鹤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对物流园区的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进行招标,选取一家管理单位来进行统一标准管理。
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哈尔滨市哈大高速(大耿家收费站附近)与北站街交汇处。总占地面积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3万平方米。该项目主体为黑龙江龙俄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主要功能为打造哈尔滨自贸区物流保税和跨境电商聚集群。
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位于哈同公路与221国道交叉点。总占地面积23.9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该项目主体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依托哈佳双向物流通道,完善仓储、区域分拨配送等物流基础设施,以城市快消品物流和快递等业务为重点,形成集区域分拨配送、仓储转运、流通加工、电子商务等于一体的功能体系,形成佳木斯市区域物流中心。
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位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大道与北二路交叉。园区占地面积16.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85万平方米。该项目主体为齐齐哈尔龙鹤物流园区有限公司。打造辐射我省西部及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物流、快递分拨中心。
齐齐哈尔国际物流园区:位于齐齐哈尔昂昂溪区群利街与群绩街交汇处。总用地面积为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该项目主体为齐齐哈尔诚鹤畜产有限公司。主要开展进口肉类、奶制品的查验、仓储、加工的物流贸易,出口开展水果和蔬菜监管等服务。
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位于绥芬河市边合区规划十六街、规划十七街及规划十路合围处。项目总占地面积21.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53万平方米。该项目主体为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开展大豆、亚麻籽油、葵花籽和油菜籽等油类加工及物流配套服务。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佳木斯市、齐齐哈尔市、绥芬河市。
2.4招标范围:对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齐齐哈尔国际物流园区4个园区的物业服务、租赁服务、商务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运营管理,建立修订运营管理制度和运营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统筹物业管理、招商管理;传达和推进业主交办的工作任务;客户需求管理与实施解决方案等)及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的物业服务进行招标。
2.5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即F1标段。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合同到期采用1+1+1无异议续签。中标后项目所属主体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7最高限价:
(1)物业费最高投标限价:10,088,132元人民币;
(2)租赁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
①签订1年(含1年)以下新租约,总租金收入的3%;
②签订1年以上至3年(含3年)以下新租约,按照月租金1倍;
③签订3年以上至5年(含5年)以下新租约,按照月租金2倍;
④对于续租租约,在上述金额的基础上50%的折扣;
⑤协议签署之前已经与业主签署租约且租约仍在履行中的承租人,如在协议签署后签署续租租约的,租赁服务费按照以上列标准的25%;
(3)商务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租金类收入的3%。
2.8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9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物业管理及项目招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单独承接过1个物业管理或物业运维服务。
3.3信誉要求:
①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投标人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招标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9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9、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边境合作区规划十路交投国际物流园区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139*****51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传 真:0451-********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交投国际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15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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