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棚膜采购及安装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大棚棚膜采购及安装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大棚棚膜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C*******

本项目预算约96.8万元,采购内容:公司大棚棚膜采购及安装。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项(响应人可兼投兼中):

标项一:果园连栋大棚棚膜采购及安装服务,预算74.7万元,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标项二:蔬菜简易单体大棚棚膜采购及安装服务,预算22.1万元,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满足采购需要的自然人或法人;

1.2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和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交易;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1.5截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或广易招浙江(https://www.hlyzztb.com/cms/)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2.2到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703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00秒,地点为采购人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楼)。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4年10月15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标项一交易保证金为壹万肆仟元整(¥*****元);标项二交易保证金为肆仟元整(¥4000元),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大棚棚膜采购及安装标项一/二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账号:197*****040******;联系人:叶女士。

为方便响应人,交易保证金也可交至采购代理单位账户,采购代理单位开户名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开户账号:201*****8900882。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地址:衢州市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703室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570-******* 电 话:0570-******* 187*****068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广易招浙江平台。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棚棚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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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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