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龙川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示
关于公开遴选龙川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4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38.7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29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2024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2024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不少于129人;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省级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组织学员到 2 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及信息档案;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或者不少于48学时);参训学员评价率≧90%,满意度≧85%。按综合素养课教学模块、专业能力课教学模块、能力拓展课教学模块设置课程。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具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具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九)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十)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十一)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及初审。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2024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实施方案(含资金使用计划),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从市级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市县专家组成评审组,龙川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拟选为龙川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
(三)公示。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将党组会讨论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4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书。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20日。
(二)报名地点: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60号)。
(三)联系电话:0762-*******
请于2024年10月20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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