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终端云桌面项目需求公示
应用终端云桌面项目需求公示
应用终端云桌面项目需求公示
(2024-JW16-W1018)
一、项目名称:应用终端云桌面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16-W1018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硬件设备:云服务器、存储、瘦终端,胖终端、显示器及键鼠标等物资;软件设施:桌面云虚拟化管理软件及终端接入授权。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预算为176.2万元。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合同履约要求及售后服务
1.交付时间: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2.交付地点:济南市。
3.交付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施工安装企业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交付过程中的各项因素,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项目施工所有软硬件内容,施工过程中不得再增加额外预算,保证本项目保质保量按时交付。本项目全流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厂设备手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初验报告、终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4.免费质保期(包含人工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更新升级等各项费用):≥3年(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质保期外的年包修费用:质保期外第1-3年:不超过投标单价4%/年,第4年以后:不超过5%/年(包含人工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更新升级等各项费用)。投标时需明确具体年包修费用比例。
6.该项目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培训内容为能满足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的所有技术环节,并免费提供技术文档(包括设备手册等)。
8.免费维保期内因采购人机房服务器、交换机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调整时,中标方应免费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设备及线路等调整工作,采购人需对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容时,软件授权和硬件的价格不能超过合同价。中标方应对免费维保期内的系统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检测,确认系统运行状态,检查系统错误日志,排除潜在隐患,并在巡检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巡检报告。免费维保期间系统运行遇有问题中标施工安装企业需30分钟内响应,如在线技术支持服务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中标企业应保证3小时内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故障。质保期内产品的版本更新,新功能升级,厂家应免费进行更新
9.项目交付实施期间,提供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驻场(项目经理必须在场),提供设备上线安装调试服务及系统应急预案,保证硬件安装调试及系统故障排除期间业务能正常进行。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得采购人同意。
10. 项目验收合格正式交付后,一年内需提供一名驻场工程师,解决项目相关设备出现的故障问题,医院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服从医院管理。
六、安全保密措施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供货内容、服务形式及供货地点都要做到绝对的保密,如果违反协议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配送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合同金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八、报价要求
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货物运费及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履行所有合同义务所需的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家咨询和评审等全部价格和费用等,采购单位不再支付除报价外的其它费用,所有费用含税。
九、包装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物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中标供应商所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必须为合法销售、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外观质量要求。
2.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使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①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14日内应无条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②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使用单位可采取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投标产品出厂日期和到货日期间隔不超过1年。
十一、达到的标准、成果
该项目需符合《信息安全技术 桌面云安全技术要求(GB/T *****-2019)》。
十二、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止。
十三、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0月12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物资采购站
电子邮箱:wzcgz666@163.com
3、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31-********/13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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