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维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选公告
综合楼维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选公告
广安市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招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广安市社会福利院
2、项目名称:广安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维修项目
3、项目估算金额:约45万元。
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最终代理费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5、代理内容:对广安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维修项目招标工作进行代理(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6、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0)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1)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2)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3)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在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2、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参加招选方式
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招选且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自行按要求准备资料。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填写完整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并整理好一次性以PDF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邮箱标题须为: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
(3)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此项);
(5)相关业绩佐证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3.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民和街101号(广安市社会福利院)
4.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开标时间
1、定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在广安市社会福利院会议室公开举行竞选活动,请投标人提前到场签到。
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在开标时一并带入开标地点,同时带上佐证原件备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的资料,业主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asggzy.cn/上发布。
六、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七、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综合评分。邀请财务专家进行评审,单位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金额最低的单位中选。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八、联系方式
广安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26-*******
地址:广安区民和街101号
九、中选结果公告
中选结果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十、其他事项
(一)公示结束,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书3天内与项目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根据项目单位要求发布招标公告等各项工作,否则项目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二)本竞选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标签: 综合楼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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