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30简版舱门训练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A330简版舱门训练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对A330-300机型简版舱门训练器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如有参与意愿请于2024年10月15日12:00时之前进行报价。

一、采购需求

采购A330-300机型简版舱门训练器1台。

项目

功能需求

机型

该训练器选型为A330-300机型

主体

L1舱门模型

总体参数

训练器总尺寸约2.3米长,2米宽,2.2米高

舱门结构:

地板结构采用不低于100X50mmQ235钢管搭建,钢管厚度不低于2mm,为保证结构耐腐蚀,结构表面涂防锈底漆,漆面厚度不低于75μm。地板结构上部铺设不低于4mm的钢板。地板表面铺设防滑地胶,地胶厚度不低于3mm。地板单位面积承载不低于200KG;

侧壁结构采用不低于Q235-δ3mm材料数控切割成型,表面镀锌后喷漆。

天花板结构采用不低于40X40mmQ235钢管搭建,钢管厚度不低于1.5mm,为保证结构耐腐蚀,结构表面涂防锈底漆,漆面厚度不低于75μm。结构下部铺设不低于16mmPVC板材。天花板表面贴优质白色装饰贴膜,贴膜厚度不低于0.4mm;

舱门主体结构及铰链臂采用Q235钢材为主体材料,材料表面要求进行镀锌处理,舱门装饰及客舱装饰采用模具成型工艺,装饰材料厚度不低于2mm。

总体

功能

1.训练器设计寿命周期内耐用性必须满足开关舱门次数不得小于 15 万次、且每年不得小于*****次的重复操作。登机门必须具备真飞机舱门所有功能和指示。

2.满足A330-300机型舱门检查卡中关于舱门预位与解除预位的操作流程;

3.滑梯预位手柄可操作,外形与操作方式与真实飞机一致;

4.舱门及壁板辅助手柄的位置与真实飞机保持一致;

5.舱门内手柄可操作,外形与操作方式与真实飞机一致;

6.舱门可开启、关闭,舱门手柄具有锁止舱门功能;

7.配置与真实飞机大小及描述一致的图文标识;

8.配备功能性阻拦绳;

9.配备可操作的阵风锁(可无锁闭效果);

10.配备功能性滑梯预位指示灯;

11.配备功能性舱门锁闭指示器;

12.配备客舱压力指示灯(可为非功能性);

13.配备可操作的滑梯安全销、红色警示带;

14.舱门配置照明设备确保训练光线充足。

二、报价形式

密封报价。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等材料。

密封报价须知:按要求将填写好的书面报价单、商务承诺书和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报价材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10月15日12:00时之前(以收件时间为准)密封邮寄至以下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航美兰基地综合楼五楼,吴菂189*****405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递交方式

本次报价方式为线下纸质密封递送或邮寄报价文件。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15日12点

(三)报价时限

超出规定时限报价/邮寄到达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自动放弃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我们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进行比价,比价及谈判后与中标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

(四) 投诉渠道

1.审计监察渠道:受理邮箱:hkgfsjjcb@hnair.com,受理电话:0898-********,信函寄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机场路9号海南航空基地海技楼,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收),邮编:******。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小组或其他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举的适用审计监察渠道。投诉人应提供严谨、清晰的投诉事实和理由,匿名投诉、无具体投诉事实、无确切联系方式的投诉将不予受理;投诉人应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对所投诉事项负责,不得借投诉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投诉人身份、投诉材料、投诉处理进程等将受到严格保密。

2.采购渠道:采购投诉邮箱:hhkgcgjd@hnair.com,信函寄送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兰机场海航基地海技楼4层,航空股份招标采购中心。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认为本次询价过程或询价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或对询价过程的合法性或公平、公正性有异议的,适用采购监督投诉渠道。质疑应当在询价截止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质疑应由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的质疑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人的相关要求、主张或建议; 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或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律事务渠道:监督邮箱:hhkgbj@hnair.com,信函寄送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海航大厦 11 楼,航空股份法律事务部。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超出质疑日期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质疑将不予以受理。

四、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价格得分高的优先。

综合总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价格评分

分数(总分100分)

10分

90分

五、评审细则

(一)技术评审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

1

企业业绩

1分

提供以下证明:

给航司交付过满足AC-121-FS-27咨询通告要求的A330出口模拟器,并提供业绩材料。有得1分。

2

技术参数

3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需要完全满足竞价文件要求,技术参数高于竞价文件要求,可实现更多训练功能的。

2、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先进,设备技术指标和配置先进、易于操作的。

3、供应商所投产品质量性能优越,产品的说明材料齐全,系统原理说明详实的。

评分区间【0,3】。

3

交付周期

3分

交付周期不得晚于协议签署后60天,每提前5天得0.5分,最高3分。不足5天不计分。

4

服务承诺

3分

对竞价人为产品提供的质保期进行比较,质保期在二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3分。

(二)价格评审细则

价格评审为客观计算得分。以竞价人报价总价作为评审的依据,竞价人价格得分评分方法如下:

1、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竞价人中,以有效最低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

2、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总价)×价格分数。

(三)计算总分

综合总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小组按照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价格得分高的优先。

六、联系方式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菂

电 话:189*****405

电子邮箱:wu-d@hnair.com

备注:附件报价材料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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