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长虹乡霞川村202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长虹乡霞川村202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将拟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情况
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长虹乡霞川村,2021年4月6日,衢州众祥贸易有限公司经公开出让取得开化县长虹乡霞川村202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26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未办理土地证。地块用于长虹乡怀远写意山房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地上已建挡墙等构筑物。
二、收回土地使用权
经研究,决定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本公告期限为30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0-*******
附件:收回红线.pdf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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