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上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泰和县上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TCJA********21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 判 邀 请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3
一、前附表3
二、采购人与供应商4
三、 谈判文件4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5
五、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7
六、 谈判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
七. 授予合同9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1
合同条款前附表11
第四章 合同格式15
第五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6
1. 谈判响应书17
2. 报 价 表18
7.资格证明文件28
第六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30
一、服务需求一览表30
二、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30
第一章 谈 判 邀 请
依据泰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JXTCJA********21
2、采购项目内容
服务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预算
泰和县上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服务报告编制、环境监测、标志牌设置等1项35万元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服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区域”类;
(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社会区域类环评工程师,并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备查;
(6)供应商在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期间内无国家环保部以及其他各级环保部门处罚、停业整顿、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7)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院或泰和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对本项目有兴趣参与竞争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从吉安政府采购网或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网上报名,以保证金进账时间为准,谈判前审查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格验证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注:以上资料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竞争性谈判时间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参加。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谈判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泰和县澄江镇白凤大道253号6楼)。
7、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费:200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未按要求交纳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更正说明网址:吉安政府采购网和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人:泰和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5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
邮编:343000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jxzbj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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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条款号内 容
11.1采购人名称:泰和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528
22.1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建设局)二楼
电话:****-*******
315.1谈判保证金:柒仟元整(¥7000元),谈判保证金须从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于谈判前一日17:00前到账(以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情况证明为准),单据上须注明“泰和县上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服务”字样,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其竞争性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下(任意一个账号):
户名: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和支行
账号:********8717
户名: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0164
注:谈判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供应商原因而造成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16.1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90个日历天
517.1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 副本叁份
625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第25条
7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伍仟元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二、采购人与供应商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泰和县环境保护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
2.4 “服务” 是指采购人所需的泰和县上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服务。
3. 合格供应商
3.1 详见“谈判邀请”
4. 供应商代表
4.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7-3)。
5. 谈判费用
5.1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 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技术要求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谈判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日期前3天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jxzbja@126.com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公告。
7.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 谈判文件的修改
8.1 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8.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政府采购网发布;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谈判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谈判截止时间。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
10.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明细表
(4)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谈判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9) 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谈判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谈判文件附件7)。
1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3. 证明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服务的具体要求。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谈判报价
14.1所有谈判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附件;培训、技术服务等相关费用。
14.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4.3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服务,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 谈判保证金
15.1谈判保证金递交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15.3任何未按第15.1和第15.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5.4在采购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5.5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6. 谈判有效期
16.1 谈判有效期应自本须知第23.1条规定的谈判日起,并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接受这一要求。拒绝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放弃谈判,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谈判响应文件上签字。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为方便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表(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也须附有)、谈判保证金凭据复印件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18.3 供应商应将18.1条和18.2条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8.4 内外层信封均应:
封口处有谈判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8.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谈判截止时间
19.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邀请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
20. 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0.1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 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
21.1 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六、 谈判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 谈判小组
22.1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在相关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23. 谈判程序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供应商代表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谈判地点。
23.3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谈判内容,并进行初审。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3.4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未提交谈判响应书;
2)未提交报价表;
3)未提供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谈判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4)超出经营范围的;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6)谈判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7)谈判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8)技术文件技术参数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4.谈判
24.1谈判小组按照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上的谈判。
24.2谈判双方可就技术、商务、价格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24.3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4 技术、商务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
24.5在谈判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其后一轮报价无效。
24.6谈判开始到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谈判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谈判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25.评审办法
25.1在各谈判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6. 与谈判小组的接触
26.1 除按本须知第24.4条规定外,从谈判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谈判有关事项与谈判小组接触。
26.2 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七. 授予合同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 谈判小组将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
27.2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编制竞争性谈判报告并送采购人。
27.3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予以确认,并依据谈判报告的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8.公示
28.1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
28.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29. 成交通知书
29.1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同时按照本须知第15.6条的规定退还所有谈判保证金。
30. 签订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30.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解释权
31.1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
19.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合同款的40%,乙方完成技术报告初稿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通过审批门审批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乙方需给甲方开具与合同金额相等额的发票。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服务”是指供应商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1.4“甲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1.5“乙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进行提交的地点。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委托服务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缴纳违约赔偿金 ,赔偿费按服务的总价计价金额每迟延一周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服务计价金额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2乙方要求协助工作或提出工作建议,甲方认为合理的,应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3.3按本合同有关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服务费用。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应依法直接经营管理本合同所指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经营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3每月至少一次派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到本项目检查综合服务情况,征询甲方意见。对甲方合理之建议应予采纳。
4.4甲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比照本合同3.1款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4.5制定和执行有关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乙方所派工作人员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赶赴现场,并应听从和配合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5.付款方式
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6.1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所有服务人员按要求到位并正常运作。
6.2履行地点:泰和县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6.3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6.4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7.不可抗力
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税费
8.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8.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8.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9.履约保证金(不适用于本项目)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应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9.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9.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仲裁
10.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0.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4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0.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
11.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11.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11.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1.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完善服务工作内容,乙方应对完善服务工作内容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2.违约责任
12.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 1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任何一方因故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其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乙方应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有关处罚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3.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4.转让和分包
1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6.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7.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8.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8.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18.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 18.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8.3除合同本身以外,18.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
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服务名称)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服务范围表及开标一览明细表
附件2-技术规格
附件3-服务提交批次及时间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
6)合同补充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服务范围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范围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4.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分开标一览明细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9款。
6.服务提交时间及地点
本合同服务的提交时间和地点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五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 谈判响应书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报价表
2. 明细表
3.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7.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整)
工作周期
(日历天)(日历天)其中:
报告编制(日历天):
环境监测(日历天):
标志牌设置(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职 称
服务地点
备注
供应商:(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按“谈判须知”15.1条的规定与谈判保证金凭证一同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也应附有该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签署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单位的(全权代理人姓名),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谈判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条款号谈判文件条款内容供应商响应内容响应/偏离说明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响应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格式自拟
响应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职务
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
电 话传真
成立日期现有职
工人数
等级资质证书等级: 证书号:
机构简介:
响应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供应商近三年所承担规划情况一览表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服务日期合同价格
响应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同类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
9、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业注册号码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主要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规划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
响应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需随此表附上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10、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拟任职务
响应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11、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
7.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响应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1、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
13-1.营业执照
注:若谈判文件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有要求,营业执照未体现的,还须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上体现自身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13-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13-3谈判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13-4谈判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3、证明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13-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见格式)
13-6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
13-7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第六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需求一览表
名称数量单位
泰和县上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服务(包括报告编制、环境监测、标志牌设置等)1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
1.1本次技术报告以泰和上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情况调查为基础,评价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要求编制区划技术报告,包括划分上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方案等;同时对上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志牌。
二、服务要求
1. 服务内容
2.1.1 收集相关基础资料;
2.1.2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要求进行水源地环境现状监测;
2.1.3 编制区划技术报告;
2.1.4 负责邀请专家对技术报告进行评审及承担相关费用;
2.1.5 办理区划技术报告的报批手续;
2.1.6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对上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志牌。
2.技术服务要求
2.2.1 对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丰富的编制及报批经验。
2.2.2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编审工作;同时按时按质提供编审报告,完成报批工作,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2.3 响应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可提供更优的条件:
①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工程的技术报告服务;所有因为编审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成交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支持;如成交供应商服务考核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再委托评审业务,终止合同并报有关部门。
②具有丰富类似项目的编制经验和有相关类别的专业工程师人员。
2.2.4 技术区划报告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委托书后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联系,开展技术报告服务工作,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2.2.5 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资料齐备后,在90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
2.2.6 技术报告资料的保管要求:技术报告服务所涉及的资料,应按委托项目建立档案,含书面原件、电子文档及软件文档,妥善保管。
2.2.7 协议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已接受委托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三、对成交供应商执行协议情况的监督管理
3.1 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减少风险,招标人将于协议期内对成交供应商执行协议情况进行跟踪核查。
3.2 成交供应商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招标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部门反映,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招标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委托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招标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8)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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