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验收询价采购公告
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验收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HKSJJ-2024-002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条件,现对其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装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与验收。 2、服务地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 3、预估金额: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装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与验收服务费用最高限价金额为9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各阶段专家评审费)。 4、付款方式:服务方提供的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装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验收,取得政府批复文件后,招标方收到服务方开具地等额技术服务费增值税发票后 10 日内,全额支付合同费用。 5、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全部相关工作完成为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装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后 8 个工作日内,完成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装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 6、询价方式:本项目采取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公开询价。 三、报价人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2、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为化工项目,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资质和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提供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合同招标范围等内容,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3)、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三年内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3份及以上,至少有一项为化工装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附属协议)及发票(或加盖用户公章的结算证明)扫描件,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人员要求:本项目需投入人员3名及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备水土保持或环保化工类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他人员均需具备水土保持或环保化工类中级以上职称,所有人员提供投标日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须配合网上查证,补缴无效)。 5、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3)、投标人需保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按要求完成。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16时前接受报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处。 3、报名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报名材料。 4、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持下列文件参加报名: 1)报名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并加盖公章。 5、正式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评审的报价人按照要求于2024年10月16日16时前递交正式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大庆华科公司机关一楼接待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大庆华科公司内外网页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占民 电话:0459-******* 电子邮件:dqhksjj2022@163.com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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