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鼎)招文第(2016)-240-13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
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在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随身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注:1、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2、3项,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
2、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无3项的可不提供。
目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已获批准的“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鼎)招文第(2016)-240-13 )”进行招标采购,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采购活动。
********7">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玉溪市烟草公司公司易门县分公司2016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鼎)招文第(2016)-240-13
1.3服务期限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4招标范围:玉溪市烟草公司易门县分公司2016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8">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本次招标所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研究机构、团体等。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无税务登记证的可不提供)。
2.3 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9">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 2016年8月日至2016 年8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经开区经东路41号院内)持有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无税务登记证的可不提供)。(上述证件资料①项审核及留存原件,②③审核原件及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3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每套600.00元,售后不退。
********0">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日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802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
********2">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
联 系 人:陈留丹
电话:****-*******
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经东路41号院内
邮编:650000
联 系 人:郭婧玥、白岚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 联 系 人:陈留丹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经东路41号院内 邮编:650000 联 系 人:郭婧玥、白岚 | |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鼎)招文第(2016)-240-13 | |
3.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3.2 | 出资比例 | 100% |
3.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4.1 | 招标范围 | 玉溪市烟草公司易门县分公司2016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2 | 服务期限和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4.3 | 投资金额 | 约30.51万元 |
4.4 | 服务要求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5.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无税务登记证的可不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在易门县本地服务的能力。 |
5.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合格制 |
8.1 |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
10.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可采用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光盘或者U盘需标识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
14.4 | 投标报价方式 | 包干单价(全费用含税价) |
15.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6.4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含正本、副本)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1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网银形式 账户名称: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9310 3101 00000030 72 开户行:富滇银行昆明福海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仟元整(¥:6000.00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致诚 王娟 0871-65213168转606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户中支出,且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缴纳凭证(汇款、网银方式)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查询到账情况,并换取保证金收据。 2、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汇出账户)至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处办理退款手续。 (2)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副本原件(核查)、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汇出账户)至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处办理退款手续。 |
18.2 | 封套上写明 | 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封套里,并在投标文件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2、外包装封面标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16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注:A、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汇总印制成A4纸并装订成册。 B、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
19.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6年8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802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 |
2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6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802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 |
22.1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2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5.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名。 |
25.3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方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 |
28.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
29.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3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0.1 | 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商务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的有关材料及自身所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若所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故意欺骗的情况,一经发现,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货物”系指招标人拟采购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原材料、燃料、办公和生活家具、工具、器具、仪表等有形产品。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需中标人承担的如运输、保险及其它服务,或提供技术协助、技术服务、培训及其它义务。本项目特指“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
2.6“单位公章”系指刻有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并登记的法人名称全称的公章,简称“公章”。
2.7“法人”系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2.8“企业法人”系指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9“法定代表人”系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2.10“正本”系指具有法定效应的,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正式签署和印章的正式文本。
2.11“副本”对应正本,是正式文本的复制文本或抄本。
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落实一笔采购资金,用于采购“招标范围”所列服务。
3.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地点、投资金额及服务要求
4.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本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本项目投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本项目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合格投标人
5.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5.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6.2本项目现场开标公证及评标结果由招标人邀请的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机构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公证费:人民币600.00元)。
********9">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构成
7.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采购清单及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
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等所有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澄清或答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2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答复,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该澄清、答复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应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可采用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光盘或者U盘需标识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作为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10.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了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专业化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做出满足或者优于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1.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1.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构成
1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装订成册。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工作实施方案;
(2)服务期限、地点承诺及保证措施;
(3)近三年(2013—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4)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5)近三年(2013—2015)财务状况表;
(6)构成技术文件的其他资料。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3.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4. 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设有控制价(全费用含税价),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要求》;投标人所报单价超过单价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服务要求等进行投标报价。
14.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服务的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技术服务费、保险、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等全部费用。
14.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相应报价表格填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14.4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一定中标。
15. 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应自本须知第19.1条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否决。
15.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6.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6.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16.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16.4投标文件(含正本、副本)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7. 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7.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7.3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汇出账户)至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处办理退款手续。
17.4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副本原件(核查)、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汇出账户)至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处办理退款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7.5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可以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1">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18.2 在外包装封面上应写明的内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在2016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8.3未按本章第18.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公章。
18.5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8.6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9.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9.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9.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在本章第19.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0.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16.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0.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6款、第18 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五、开标与评标21. 开标
2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视为其默认现场唱标结果。
21.2开标时,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1)逾期送达的;
(2)未按规定密封及包装的;
21.3 开标程序
22. 评标
22.1评标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2.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3评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的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比较、评价及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22.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3. 投标文件修正错误的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与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4. 评标办法
24.1本项目评标办法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六、中标结果********6">25. 合同授予
25.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中标通知
25.2.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确认。
25.2.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5.2.3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5.2.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2.5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5.3履约担保
25.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5.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5.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5.4签订合同
25.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5.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七、其他事项********7">26.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6.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改为采用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8">27. 纪律和监督
2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7.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由招标人依据国家有关计价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备选方案
29.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备选方案,即只能有唯一报价。
3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甲 方:
简 称:甲方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乙 方:
简 称:乙方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3服务内容:
玉溪市烟草公司易门县分公司2016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
1.4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包干单价,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价,结算时需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第二条 合同款支付
2.1合同款支付
第三条 乙方项目负责人
,负责本项目的工作组织实施及服务质量监督。
第四条 甲方项目负责人
,负责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鉴定服务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因乙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工作任务的,乙方应立即整改,并应向甲方支付审计审定后价款%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的合同款中扣除。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其他议定事项
8.1 甲方负责协调保证乙方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
8.2 安全责任
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8.4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 住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邮编:653100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1项规定 | ||
符合 性评 审标 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 |
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字、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为原件。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 ||
注: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 |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未超过招标人的控制单价,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服务期限及地点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期限及地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实质性响应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满分100分) |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 商务部分F1:满分30分 技术部分F2:满分70分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分采用基准价法,即以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 平均价计算公式,P为平均价; n指投标报价个数 公式一:(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n≥7时)
其中: 1、P为平均价; 2、t为投标人报价;tmax-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高值;tmin+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低值;t1、t2、…、tn-4指分别去掉一个第一、第二高值和一个第一、第二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3、n指投标报价个数。 公式二:(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n在7>n≥5范围时)
其中:t1、t2、…、tn-2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三:(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n在5>n≥3范围时)
其中:t1、t2、…、tn指投标报价; 注:公式中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是指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n小于3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仍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的,则仍采用公式三进行计算。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 F1 评分标准(满分30分) |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 | 1、以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减1分,每低1%减0.5分,分数扣完为止;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2) | 技术部分 F2 评分标准(满分70分) | 工作实施方案审查评分 (满分20分) | 根据投标人的工作实施方案酌情打分; a、有工作实施方案,且详细、合理、可行的,得16-20分; b、有工作实施方案,但详细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1-15分; c、有工作实施方案,但详细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10分; d、无工作实施方案或者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技术力量及组织机构配备审查评分(满分20分) | a、技术力量雄厚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人员配备合理,且人员素质均较高的得16-20分; b、技术力量一般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人员配备合理,人员素质一般的得11-15分; c、技术力量较弱基本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人员配备基本合理,人员素质较差的得1-10分。 d、技术力量及组织机构配备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
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20分) | a、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合理、全面,有具体违约责任承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6-20分。 b、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全面,有具体违约责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1-15分。 c、服务承诺一般,违约责任承诺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10分。 d、无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
类似业绩 (满分5分) | 近3年(2013年至今)每一个类似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注:类似业绩指蚜茧蜂繁蜂服务相关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三者之一为准。 | ||
本地化服务 5 | a、总部设在易门县管辖区域内或在易门县具有分支机构和长期驻扎人员得5分,否则不得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如有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投票决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函内容、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3.2详细评审
(1)按本章第
(2)按本章第
(3)按本章第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
3.4评标结果
序号 | 采购内容 | 名称 | 数量(棚) | 招标控制价、单价(元/棚) | 服务内容 |
1 | 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 | 蚜茧蜂繁育 | 826 | 300.00 | 负责利用烤烟、蔬菜等作物繁育蚜茧蜂成蜂700万头,并完成易门2016年67800亩的烤烟放蜂任务 |
小棚日常维护 | 826 | 69.37 | 负责完成繁蜂小棚的搭建,收取及清洗修补工作 |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致:(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向你方提供本项目的货物,并严格执行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质保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在服务时间内提供相应服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币种、金额、单位)作为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公章):
投标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签订、执行和完成负责,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日 期: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鼎)招文第(2016)-240-1301
项目 | 内容 |
投标报价(含税价) | 元 |
服务期限 | |
服务承诺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 元 |
备注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应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2)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3)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6年易门县分公司“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鼎)招文第(2016)-240-1301
序号 | 采购内容 | 名称 | 数量(棚) | 投标报价、单价(元/棚) | 服务内容 |
1 | 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 | 蚜茧蜂繁育 | 826 | 负责利用烤烟、蔬菜等作物繁育蚜茧蜂成蜂700万头,并完成易门2016年67800亩的烤烟放蜂任务 | |
小棚日常维护 | 826 | 负责完成繁蜂小棚的搭建,收取及清洗修补工作 | |||
合计(元)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自拟)
七、服务期限、地点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八、技术力量及组织机构配备(格式自拟,需对组织机构、人员简历等内容进行说明,并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等证书复印件)
九、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合同名称 | 业主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期 | 完成日期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 业绩表中所列项目业绩应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中须能明确看出单位名称、项目时间及金额,无具体单位名称、项目时间及金额的,不能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2. 表格长度和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办法评分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情况进行填写。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财务状况(单位) | 年度 | ||
2013 | 2014 | 2015 | |
1、总资产 | |||
2、流动资产 | |||
3、总负债 | |||
4、流动负债 | |||
5、税前利润 | |||
6、税后利润 | |||
……………… |
注:投标人须附经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及营业收入以财务报表反映出的数据为准。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相关资格证书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 | |||||
注册资金 |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无税务登记证的可不提供)。
1、与资格审查评审有关的其它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资料。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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