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诊断试剂招标公告

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诊断试剂招标公告




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焦疫控磋商采购-2024-1

采 购 人: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编 制 日 期:二O二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PAGEREF _Toc***** \h 22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29

第五章 采购合同(参考) PAGEREF _Toc6225 \h 51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诊断试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jiaozuo.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焦疫控磋商采购-2024-1

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

(元)

1

焦疫控磋商采购-2024-1-1

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诊断试剂采购项目一标段

(血清学检测试剂)

******.00

******.00

******.00

2

焦疫控磋商采购-2024-1-2

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诊断试剂采购项目二标段

(病原学检测试剂)

******.00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拟采购动物疫病诊断试剂一批(见公告附件)。

5.2 标段划分:

5.2.1 一标段:血清学检测试剂

5.2.2 二标段:病原学检测试剂

5.3 供货方式:按照采购人需求量分批供货;每批诊断试剂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交货地点: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实验室

5.5 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2 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采购活动,采购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3本项目资格后审。

备注:以上第3.2条由采购人提供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全天。

2、地点:焦作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3、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开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山阳路68号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实验楼一楼测报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山阳路68号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实验楼一楼测报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焦作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焦作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发布。

2.特别提醒: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请到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官网首页---通知公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视为无效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地 址:焦作市山阳路6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1-*******

发布人: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2.2 “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4 “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相关服务。

2.5 “货物”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相关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

2.6 “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7 “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 “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2.8.1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8.2 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2.8.3 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2.8.4 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2.8.5 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

2.8.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3.1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00元(大写:贰拾玖万肆仟玖佰元整)。

3.2 一标段包预算:人民币******.00元(大写:拾贰万贰仟陆佰元整)。

3.3 二标段包预算:人民币******.00元(大写:拾柒万贰仟叁佰元整)。

4.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根据《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4.2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竞争性磋商费用

5.1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l 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6.2 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6.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3.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存在争议时,可以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争议;

6.3.2 在评审过程中,采购人认为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误解时,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磋商小组应当依据该解释评审;认为有必要的,可将该解释情况写入评审报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需求;

(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5)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7.2 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4 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当在首次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等),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2 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

9.3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

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 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10.3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1.1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2. 响应性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可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但不得缺少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可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竞争性磋商报价

13.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货物、人工、服务成本、税费、企业的利润、运保费、伴随服务费、验收费、培训费、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及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等。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13.2 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终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其最终的报价为成交价。

13.3 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3.4 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包预算。

13.5 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6 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3.6.1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3.6.2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13.6.3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13.6.4 采购人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该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3.6.5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1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4.l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会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15.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5.1 供应商应准备 1 份正本、 2 份副本的纸质响应性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性文件 1份,纸质响应性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纸质响应性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 供应商可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装订须采用左侧胶装成册)。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需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需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5.3 响应性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4 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5.5 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

15.6响应性文件须采用左侧胶装成册。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须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胶装并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提交,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单位公章,电子版应按照同样密封要求单独密封。

16.2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

16.3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对于响应性文件的误装、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7.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交采购人,递交(接收)地点为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17.2 若采购人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2 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署,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18.3 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18.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18.4.1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

18.4.2 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8.4.3 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

18.4.4 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竞争性磋商

19.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1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2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人共3人组成,其中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

2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0.1 资格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件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0.1.1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0.2 符合性审查: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0.2.1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20.3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4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5 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0.6 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0.7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

20.7.1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20.7.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7.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20.7.4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0.7.5 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20.7.6 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20.7.7 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20.7.8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8 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0.8.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

20.8.2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

20.8.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0.8.4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

20.8.5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1.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1.1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 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 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1.4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1.5 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1.6 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2.竞争性磋商

22.1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

22.2 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

22.3 磋商内容包括:

22.3.1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3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4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各供应商应对其磋商代表进行相应授权,并做好在当天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磋商和最终报价的准备工作)。

22.4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

22.4.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4.2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5 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2轮次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增加磋商轮数(不超过3轮次),但应给予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的每轮次报价或承诺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时,视为自动退出竞争性磋商

22.6 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

22.7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如果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不能诚信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22.8 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准备好已加盖公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最终报价明细表,未提供者做废标处理

六、评定标准

23.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 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23.3评分标准和内容

23.3.1 评标办法

(1)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性文件为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均不得进入后续详细评审。

(2)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因素分别对每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性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独立评审。

(3)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排名位于前3名的供应商为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4)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23.3.2 评标标准

本项目总分为100分。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 值

报价部分
(30分)

报价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

注:由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不能诚信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30分

技术部分(30分)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性能以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基准,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满分30分。技术参数出现1条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30分

商务部分(40分)

信用

投标供应商信用等级评为 AAA 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评为 AA 级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1分

产品质量

所投产品每有一种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开展量值溯源且结果满意的得1.5分,最高得9分(提供检测报告及检测记录复印件)。

9分

产品生产厂家

实力

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每获得一项国务院颁发的科学技术二等以上奖项得2分,每获得一项省级颁发的科学技术二等以上奖项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每有一个获得CNAS认证证书得1.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最高得6分。

14分

供应商业绩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有一项类似供货业绩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至少含本次采购产品中的一种,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满分5分。

5分

供货方案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计划,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完备性,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需求且优于采购文件供货要求的,得4分;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完备性,能考虑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完备性,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不具合理性、可行性和完备性,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或者未提供供货方案的不得分。

4分

应急方案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切合实际、可行性强得3分;符合项目应急需要得2分,基本符合项目应急需要得1分,不符合项目应急需要或未提供应急方案不得分。

3分

售后服务

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承诺最全面、责罚最严厉且最具针对性的得4分;承诺较全面、责罚较严厉且较具针对性的得2分;承诺不全面或无责罚的得0分。

4分

备注: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附清单明细。本项目评标结束后退还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原件。

(1)有效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所有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所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

(2)评审得分一致时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23.4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位于前3名的供应商为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3.5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6 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项目包预算,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7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3.8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他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3.9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人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竞争性磋商终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竞争性磋商终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4.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包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4.1.4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成交通知

25. 成交通知

25.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授予

26.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26.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质疑处理

27. 质疑程序及处理

27.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7.2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7.4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7.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7.5.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7.5.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7.5.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7.5.4 事实依据;

27.5.5 必要的法律依据;

27.5.6 提出质疑的日期;

27.5.7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凭证。

27.6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其列入本单位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必要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7.7 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8 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7.9 质疑联系事项:

27.9.1 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送至采购人。

27.9.2 采购人: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艳娟

联系电话:0391-*******

联系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68号

27.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标段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试剂名称

参数要求

试剂规格

试剂数量

盒/瓶

1

猪瘟病毒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1.阻断ELISA方法,阻断率≥40%判阳性,提供产品说明书;
2.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3.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4.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免疫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检测样品类型:血清、血浆;
6.具有数据分析软件并免费提供,须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特异性:100%,与BVDV、BDV无交叉反应;
8.稳定性:批内及批间差异≤5%;
9.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9个月。

5*96孔/盒

2

2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1.间接ELISA方法;
2.敏感性≥97%;
3.特异性≥99%;
4.稳定性:批内及批间差异≤3%;
5.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6.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7.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免疫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8.检测结果用IRPC表示,>20判阳性,≤20判阴性;或者用S/P值表示,≥0.4判阳性,<0.4判阴性。提供产品说明书;
9.具有数据分析软件并免费提供,须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10.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9个月。

5*96孔/盒

2

3

布病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

1.符合GB/T *****-2018检测执行标准;
2.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3.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4.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免疫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10ml/瓶

5

4

布病试管凝集试验抗原

1.符合GB/T *****-2018检测执行标准;
2.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3.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4.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免疫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10ml/瓶

5

5

口蹄疫A型液相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1.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2.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3.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免疫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4.采用液相阻断方法,能特异性定量检测口蹄疫A型抗体;
5.每盒检测样品不少于200份;
6.敏感性≥98%;
7.特异性≥98%;
8.批间批内差异≤5%; 9.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10*96孔/盒

17

6

口蹄疫O型液相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1.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2.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3.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免疫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4.采用液相阻断方法,能特异性定量检测口蹄疫O型抗体;
5.每盒检测样品不少于200份;
6..敏感性≥98%;
7.特异性≥98%;
8批间批内差异≤5%; 9.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10*96孔/盒

17

7

小反刍兽疫病毒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1.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2.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3.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免疫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4.采用阻断ELISA方法特异性检测山羊和绵羊血清样品中的小反刍兽疫病毒抗体;
5.每套试剂盒可检测不低于450份样品;
6.敏感性≥96%;
7.特异性≥96%;
8.批间批内差异≤3%;
9.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5*96孔/盒

3

2. 二标段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试剂名称

参数要求

试剂规格

试剂数量

1

新城疫病毒/禽流感病毒H5/H7亚型三重实时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

1.通过一个反应能特异性的分别检测新城疫病毒、禽流感病毒H5、H7亚型核酸;
2.三重荧光标记分别为FAM,VIC,Texas Red;
3.主要成分:RT-PCR反应液、酶反应液、荧光探针、阴性对照、阳性对照等;
4.每份反应总体积不低于20μl;
5.阴、阳性对照符合率均为100%;
6.敏感性:最低检出量不高于1000copies/ml;
7.特异性:与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其他病毒无交叉反应;
8.重复性:批内和批间检测结果Ct值的变异系数均<10%;
9.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10.无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
11.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2.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13.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7

2

猪瘟病毒野毒株/疫苗株双重实时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

1.能特异性检测猪瘟病毒野毒株和疫苗株核酸,阴、阳性对照符合率均为100%; 2.双重荧光标记分别为FAM,HEX; 3.主要成分:RT-PCR反应液、酶混合物、阴性对照、阳性对照等; 4.特异性:与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其他病毒无交叉反应;
5.敏感性:最低检出量不高于1000copies/ml;
6.重复性:批内和批间检测结果Ct值的变异系数均<10%;
7.每份反应总体积不低于20μl;
8.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9.无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
10.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1.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12.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3

3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高、低致病性双重实时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

1.采用一步法扩增,用于定性检测PRRSV北美型经典株和高致病性变异株病毒核酸,阴、阳性对照符合率均为100%; 2.RT-PCR荧光探针法;
3.主要成分:RT-PCR反应液、酶混合物、阴性对照、阳性对照等;
4.每份反应总体积不低于20μl;
5.敏感性:最低检出量不高于1000copies/ml;
6.特异性:与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其他病毒无交叉反应;
7.重复性:批内和批间检测结果Ct值的变异系数均<10%;
8.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9.无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
10.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1.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12.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5

4

口蹄疫病毒直接扩增荧光定量RT-PCR抗原检测试剂盒

1. 用途:检测水疱液、水疱皮、血液等组织样本中的口蹄疫病毒(FMDV)
2.其设计采用探针引物,特异性好,敏感性高,阳性样品有明显的特异性扩增曲线,阴性样品和空白对照无扩增曲线;
3.每份反应总体积不低于50μl;
4.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5.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6.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7.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2

5

口蹄疫和塞内卡病毒二重荧光RT-PCR试剂盒

1.能特异性检测口蹄疫和塞内卡病毒核酸;
2.荧光探针法,一步法RT-PCR;
3.主要成分:RT-PCR反应液、酶反应液、荧光探针、阴性对照、阳性对照等;
4.每份反应总体积不低于25μl;
5.阴、阳性对照符合率均为100%;
6.敏感性:最低检出量不高于1000copies/ml;
7.特异性:与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其他病毒无交叉反应;
8.重复性:批内和批间检测结果Ct值的变异系数均<10%;
9.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10.无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
11.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2.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13.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3

6

猪圆环病毒2型和3型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1.能特异性地检测猪圆环病毒2型和3型核酸;
2.PCR荧光探针法;
3.主要成分:PCR反应液、酶反应液、荧光探针、阴性对照、阳性对照等;
4.每份反应总体积不低于20μl;
5.阴、阳性对照符合率均为100%;
6.敏感性:最低检出量不高于1000copies/ml;
7.特异性:与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其他病毒无交叉反应;
8.重复性:批内和批间检测结果Ct值的变异系数均<10%;
9.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10.无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
11.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2.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13.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7

7

猪伪狂犬病毒(gE基因)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1.能特异性的检测猪伪狂犬病毒gE基因核酸;
2.PCR荧光探针法;
3.主要成分:PCR反应液、酶反应液、荧光探针、阴性对照、阳性对照等;
4.每份反应总体积不低于20μl;
5.阴、阳性对照符合率均为100%;
6.敏感性:最低检出量不高于1000copies/ml;
7.特异性:与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其他病毒无交叉反应;
8.重复性:批内和批间检测结果Ct值的变异系数均<10%;
9.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10.无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
11.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2.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13.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4

8

猪细小病毒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1.能特异性的检测猪细小病毒核酸;
2.能通过荧光信号,对PCR进程进行实时检测;
3.反应体系总体积不低于20μl;
4.阴、阳性对照符合率均为100%;
5.敏感性:最低检出量不高于1000copies/ml;
6.特异性:与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其他病毒无交叉反应;
7.重复性:批内和批间检测结果Ct值的变异系数均<10%;
8.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9.无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
10.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1.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12.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4

9

小反刍兽疫野毒株实时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

1.能特异性的检测感染动物的眼鼻分泌物、鼻咽拭子和抗凝血(病毒血症期)以及剖检动物的脾脏、肺脏、淋巴结(肠道或肺门)和肠中的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野毒株的RNA;
2.使用TaqMan或TaqMan-MGB标记荧光探针;
3.主要成分:RT-PCR反应液、酶制剂、荧光探针、阴性质控品、阳性质控品等;
4.每份反应总体积不低于20μl;
5.敏感性:最低检出量不高于1000copies/ml;
6.特异性:与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其他病毒无交叉反应;
7.重复性:批内和批间检测结果Ct值的变异系数均<10%;
8.阴性或空白对照无Ct值且无特定扩增曲线;阳性对照出现特征性曲线;
9.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10.无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
11.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2.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13.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3

10

猪流行性腹泻/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急性腹泻综合征冠状病毒病三重实时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

1.三重荧光RT-PCR:能同时特异性的检测猪流行性腹泻/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急性腹泻综合征冠状病毒核酸,荧光标记分别为CY5、 HEX/VIC 、FAM;
2.主要成分:RT-PCR反应液、酶反应液、荧光探针、阴性对照、阳性对照等; 3.反应体系总体积不低于25μl;
4.阴、阳性对照符合率均为100%;
5.敏感性:最低检出量不高于1000copies/ml;
6.特异性:与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其他病毒无交叉反应;
7.重复性:批内和批间检测结果Ct值的变异系数均<10%;
8.供货时可使用效期不低于10个月;
9.无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
10.产品具有新兽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1.产品具有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须提供复印件;

12.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兽医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GMP车间认证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50反应/盒

4

二、商务要求

1.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 12月31日前

2. 供货方式及供货期:按照采购人需求量分批供货;每批检测试剂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每批检测试剂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供货清单支付本批次检测试剂费用。

4. 质保期(可使用效期):符合“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5. 售后服务:

5.1 在采购人所属省份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

5.2 全年至少提供技术培训2次,有详细的培训计划;

5.3 供应商须承诺有24小时应急服务能力,反应问题或技术咨询2小时内响应;

5.4 供应商须承诺产品出现问题时10个工作日内调换或作退货等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6. 交货地点: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实验室。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性文件的评价。

响应性文件内容


项 目

资格性审核内容

格式

装订

顺序

响应性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及封口

格式1

1-1

响应性文件封皮

格式2

1-2

响应性文件目录

格式3

1-3

资格性

证明材料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原件

格式4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格式5

2-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6

格式7

2-3

其他资格要求(如有,需提供)

复印件

自拟

2-4

符合性

证明材料

投标承诺函

原件

格式8

3-1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原件

格式9

3-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格式10

3-3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原件

格式11

3-4

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原件

格式12

3-5

报价明细表

原件

格式13

3-6

最终报价明细表

原件(评标现场填写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并加盖公章

格式14

/

技术响应表

原件

格式15

3-7

商务响应表

原件

格式16

3-8

投标文件的其他响应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自拟

3-9

其他

材料

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分办法的资料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复印件

自拟

4-1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性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性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3.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

5.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格式1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外封面格式:


响应性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注:此处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会时间

格式2

响应性文件封皮


【正(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3

响应性文件目录

资格性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所在页码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X其他资格要求(如有)……………………………………………………………………所在页码

符合性证明材料

2.1投标承诺函 ………………………………………………………………………………所在页码

2.2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所在页码

2.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所在页码

2.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所在页码

2.5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所在页码

2.6报价明细表…………………………………………………………………………………所在页码

2.7技术响应表…………………………………………………………………………………所在页码

2.8商务响应表…………………………………………………………………………………所在页码

2.X投标文件的其他响应(如有)……………………………………………………………所在页码

其他材料

3.X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所在页码
格式 4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

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 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将在中标后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若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格式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格式8

投标承诺函

致: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委托代理人 (全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为人民币 元;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保证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3.保证响应性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同意接受相关处罚;若成交之后查出有虚假的,同意被取消成交资格并同意接受相关处罚;

4.如果我们的响应性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每项规定;

5.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如果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会时间后,至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性文件,我们将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7.保证成交之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如有违法或出现上述违背承诺的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8.我方保证成交之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领取成交通知书,如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9.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电话:

邮箱:

传真: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9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名称

注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兽药生产许可证号

兽药GMP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后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0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1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在 采购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2

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总价(小写)

磋商总价(大写)

付款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方式及供货期

质量要求

备注

说明:

1、本表投标总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投标总价应包含成本、税金等一切与之相关费用。

注:

1.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相一致。

2.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3

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试剂名称

试剂规格

参数要求

数量

生产企业名称

质保期

(可使用效期)

单价(元)

合价(元)

总价合计 (单位:元)

小写: 大写:

注:

1.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 报价明细表不能出现缺项,所报价格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法规,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4

最终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 号

试剂名称

试剂规格

参数要求

数量

生产企业名称

质保期

(可使用效期)

单价(元)

合价(元)

总价合计(单位:元)

小写: 大写:

注:1.最终报价明细表按照竞争性磋商小组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提交。

2.最终报价明细表无需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性文件时填写,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并加盖公章,最终报价现场直接填写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磋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补充说明或承诺等材料也请投标供应商做好充分准备)

3.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4.最终报价明细表不能出现缺项,所报价格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法规,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5

技术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试剂名称

试剂规格

试剂数量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投标产品实际技术规格

响应/说明

备注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6

商务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的其他响应(如有,格式自拟)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其他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分办法的资料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格式自拟)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 采购合同(参考)

注: 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适当修订。但是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


序号

试剂名称

试剂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合同总价(小写):

合同总价(大写):

2.付款方式:

每批检测试剂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供货清单支付本批次检测试剂费用。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响应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实验室。

3.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

4. 质量要求:合格

三、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甲方应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货物进行测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测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记录。

四、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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