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奉节县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奉节县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奉节县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工程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3】4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奉节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奉节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奉节县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朱衣镇。
2.3 建设规模: 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823.67米,其中左岸治理长度612.22米,右岸治理长度1211.45米,由新建护岸工程、原有堤防加固、新建排洪渠及新建排洪箱涵四部分组成。总投资约54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由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奉节县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履约保证金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为防止投标报价时恶意低价报价,实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其方式如下:
4.1 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缴纳金额:中标价的10%;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奉节支行 账户: 奉节县财政局
账号: ****************021,交款时注明“交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4.4 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工期×延误天数;
4.6 合同备案: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合同备案表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5 投标保证金
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对有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应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 时 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奉节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奉节县永安镇诗城西路400号 | 地址 | : |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
联系人 | : | 廖运刚 | 联系人 | : | 刘俊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奉节县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工程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3】4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奉节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奉节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奉节县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朱衣镇。
2.3 建设规模: 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823.67米,其中左岸治理长度612.22米,右岸治理长度1211.45米,由新建护岸工程、原有堤防加固、新建排洪渠及新建排洪箱涵四部分组成。总投资约54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由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奉节县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履约保证金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为防止投标报价时恶意低价报价,实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其方式如下:
4.1 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缴纳金额:中标价的10%;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奉节支行 账户: 奉节县财政局
账号: ****************021,交款时注明“交西部新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4.4 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工期×延误天数;
4.6 合同备案: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合同备案表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5 投标保证金
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对有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应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 时 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奉节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奉节县永安镇诗城西路400号 | 地址 | : |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
联系人 | : | 廖运刚 | 联系人 | : | 刘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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