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路面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室外路面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渭南市精神病医院室外路面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渭南市精神病医院室外路面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0-21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GJ-DL-2024-095-02

项目名称:渭南市精神病医院室外路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渭南市精神病医院室外路面改造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55元

标包1最高限价:******.5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专业施工,医疗卫生用房施工渭南市精神病医院室外路面改造项目_标包11

渭南市精神病医院室外路面改造项目

******.55******.55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渭南市精神病医院室外路面改造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⑾《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⑿《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⒂《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⒄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⒅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供应商代表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在供应商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

(11)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不分包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会议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0-21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新区南街6号

联系方式:0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民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189*****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沙

联系方式:189*****925

鸿民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外路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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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民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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