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井下技服分公司年度长庆沿线市场气井老井维护现场生产辅助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井下技服分公司年度长庆沿线市场气井老井维护现场生产辅助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井下技服分公司2024-2025年度长庆沿线市场气井老井维护现场生产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井下技服分公司2024-2025年度长庆沿线市场气井老井维护现场生产辅助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1008-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长庆油田气井产建区域需要气井老井维护作业辅助服务,目前自有队伍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拟通过“管理+核心技术+社会资源”的模式,公开招标选择服务商进行气井老井维护作业辅助服务。在招标人的技术指导下由中标服务商配合招标人提供施工前准备、上罐上水、起下管柱、井筒试压、水泥/桥塞封堵、完工收尾等气井老井维护作业辅助服务。因2024年长庆油田老井措施工作量大幅增加,预计工作量100井次,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本项目估算金额4650万元(不含增值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1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工程质量与安全环保标准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渤海钻探和长庆油田公司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SY/T6137-2017 《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

SY/T 6127-2017 《油气水井井下作业资料录取项目规范》

SY/T 5727-2020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SY/T 5225-2019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SY/T 5587.5-2018《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5部分:井下作业井筒准备》

Q/SY *****-2022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范》

Q/SY *****.1-2022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第1部分:规范》

配液作业按Q/SYCQZ279-2009《压裂液酸化液体配制及质量检验要求》的规定执行。

起下压裂酸化管柱按Q/SYCQ0157-2000《压裂、酸化管柱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执行;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SY/T5587.5-2018《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5部分:井下作业井筒准备》起下压裂酸化管柱。

施工中出现的意外情况按SY5727-2020《井下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现场管理按井发〔2011〕21号文件《QHSE监督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如有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执行。

3、服务地点:招标人所在长庆市场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井筒措施作业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试气等相关业务),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四)具有提供气井老井维护作业辅助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设备要求

(1)作业设备(自有设备)

①井架至少1套:独立或修井机自背29m及以上且额定载荷≥80T检测等级为B级及以上;

②动力设备至少1台:能力为XT12/15及以上通井机或XJ350 及以上修井机;

③发电机组至少1台:功率≥30KW;

④游动滑车(大钩)至少1套:作业能力为80T及以上。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设备清单 ?购置合同 ?发票 ?设备侧前方45°整体照片 ?井架、游动滑车、动力设备的铭牌照片 ?井架需提供年检在有效期内的具有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

(2)井控设备(自有设备)

①2FZ18-35液压双闸板防喷器至少1套:承压能力为35MPa及以上;

②远控台液控箱至少1套:FK125-3及以上型号工作能力与2FZ18-35防喷器匹配;

③防喷井口至少1套:KFP65-35,承压能力为35MPa及以上;

④油管旋塞阀至少2套:2 7/8 EU,承压能力为35MPa及以上。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设备清单 ?购置合同 ?发票

防喷器必须由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防喷器生产企业资质的厂家生产,且防喷器出厂年限在 10 年以内的须有中石油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年限在10年以上的须提供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或西部井控设备检测中心等中石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所配备防喷器厂家取得的中石油防喷器生产企业资质、设备铭牌照片等出厂年限证明和相应的检测报告);?远控台液控箱出厂年限在12年以内的须有中石油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出具的试压报告,年限在 12 年以上的须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油管旋塞阀必须由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防喷工具生产企业资质的厂家生产,有中石油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投标人提供所配备油管旋塞阀厂家取得的中石油内防喷工具生产企业资质、设备本体编号照片和与设备编号对应的检测报告)?防喷井口提供设备照片、铭牌照片、与设备编号对应的中石油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报告中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安全防护设备(自有设备)

①复合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至少4台:必须具有经取得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校验合格的检测证书;

②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6具(配备至少1台打气泵):呼吸器必须具有经取得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校验合格的检测证书。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设备清单 ?购置合同 ?发票 ?呼吸器提供取得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校验合格的检测证书,检测证书中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打气泵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 ?设备照片。

人员要求(自有人员)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现场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现场施工人员至少10人(其中含司钻1人)。

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生产负责人,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还需提供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含司钻1人),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司钻还需提供操作证(或司钻证)。

其它要求

投标人2个标段均可投标,但需要提供不同的设备和人员。如果两个标段中所提供的设备、人员相同或部分相同,资格条件合格,则按照A标段、B标段的顺序,优先认定靠前的一个标段的中标结果为有效,其他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中标结果为无效。

(五)HSE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提供承诺书。

(六)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没有发生重大重组、诉讼等影响正常履约或带来纠纷的事项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0-09 08:00:00 至 2024-10-16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0-28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本项目不需要在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不提交承诺函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松涛

联系方式: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 璇,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要求.docx
电子招标公告附件.rar
,天津市,滨海新区,四川,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服务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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