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等软硬件招标公告

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等软硬件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银政合作采购项目(一批追加)4包: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等软硬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OC-SY2024HW20-0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银政合作采购项目(一批追加)4 包: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等软硬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银政合作采购项目(一批追加)4包: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等软硬件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银政合作采购项目(一批追加)4包: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等软硬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银政合作采购项目(一批追加)4包: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等软硬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9 月30 日 09 时00 分到2024 年10 月14 日 16 时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0 月22 日 13 时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0 月22 日 13 时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 号)
七、其他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银政合作采购项目(一批追加)4包: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等软硬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银政合作采购项目(一批追加)4 包: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等软硬件采购
二、招标编号:
【BOC-SY2024HW20-004】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智能物联库管系统平台、软件、智能证物柜(主柜)、多门智能物证柜(副柜)、手持盘点仪、RFID 标签打印机、通道射频识别设备、桌面读卡器、高清翻拍仪、文件打印机、办公电脑及配件、搜扣封一体化外出办案箱、通道信号检测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 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1 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成上线使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期:质保期5 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22.9 万元人民币(含税)】
【续签管理:不适用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 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招标项目为一次性响应和投标报价,开标后无谈判和多轮报价环节。】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1.采用公开挂网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对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4.对所有领取了采购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若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 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5.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13%)、服务部分(22%)、技术部分(25%)、价格部分(40%)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 名的拟授予合同投标人。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中止项目。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国密乙级)。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 年09 月30日至2024 年10 月14日16:30 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邮件方式(请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户名: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行沈阳滑翔支行;帐号:210*****201*********”,并将①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③汇款凭证扫描件(以单位账户汇出)发送至********@qq.com 并配合回传报名表。)。
售 价: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召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踏勘(不适用)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10 月22 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10 月22 日下午13:30 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 号)】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4-********/********
举报邮箱:wjsfjwb_sy@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3 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3 号
联系人:童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 号
邮  编:******
电  话:024-********
电子信箱:********@qq.com
联 系 人:王君君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 号:210*****2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3 号
联 系 人:童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 号1 楼
联 系 人: 王君君
电 话: 024-********
电子邮件: ********@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银政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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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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