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之白土安居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要区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之白土安居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要区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之白土安居楼工程已由肇庆市高要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以高发改资[2016]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庆市高要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 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高要区白土镇;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净用地面积3406.2m2,总建筑面积6797.21m2。其中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供配电系统、给排水与消防、弱电系统、通风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2.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勘察费最高限价为32.27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7.57 万元,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为3125.51万元;
2.5资金来源:银行融资及自筹解决;
2.6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面高程测量等);包含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配合、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竣工图编制等;整个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维护。
2.7工期要求: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部门审查时间);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三、投标单位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以下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①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为已办理肇庆市信息登记的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③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求:若属广东省内的企业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若属广东省外的企业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临时一级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申请,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未在三库一平台上锁定。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经“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考核合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
3.3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专职安全员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及C证)或经“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考核合格。
3.4具备以上第3.1点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 联合体主办方需达到第3.1点之③的要求;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且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四、报名要求事项及资料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定;如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联合体;格式自定);(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如需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如需委托;如需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各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代理人);(4)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时,各方提供)、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时,各方提供);(5)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执业信息证明资料,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及身份证;(6)施工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一级注册建造师如已过有效期须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或“广东省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执业信息证明资料和职称证,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7)施工单位提供:参与项目投标人员情况表(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表后附:①所有人员近半年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二代身份证;②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岗位证明文件,其他人员岗位证;(8)施工单位提供:企业IC卡、投标员IC卡、投标员证及投标员近半年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9)施工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10)施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税金足额缴纳。提供2013-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及审计执业证和完税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11)投标人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若是联合体,则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查询证明。(12)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格式由招标代理提供)。
上述资料及证件全部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两副,订装封面、打印目录页码,封面及内页每页加盖公章,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已领取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可只提供含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退回,收取复印件资料。由投标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9:30~11:30,15:0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二楼,办公电话及传真:****-*******);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500元/份。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否则重新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单位:肇庆市高要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江先生 ****-*******
7.2 招标代理: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 ****-*******-****
肇庆市高要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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