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食品快速检测能力验证工作询价的函
关于开展2024年食品快速检测能力验证工作询价的函
各相关检验机构: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工作的通知》 ( 皖市监食检函〔2024〕39号)
文件要求,我局现征询此次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工作服务价格,此项工作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拟采取询价的方式确定1家检验机构。
一、项目概况
食品快速检测是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筛查和监管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工作是对快速检测设备及试剂进行一次全面“体检”。验证项目为非法添加(克伦特罗)、农药残留(多菌灵)和兽药残留(甲氧苄啶),每个项目快速检测验证样品均为20批次;验证样品制作必须包括阴性、阳性样品,应重点考虑典型样品基质或相似基质,结合相关食品类别和测定目标物存在形式,按照食品宏观组分进行区分,综合考虑蛋白、脂肪、水分、糖分、高聚物或者多聚体物质、色泽、酸碱性等影响检测的组分进行区分选择,必要时应按照食品生产工艺制备添加样品制备。
二、服务内容
对市局选取的5家快检实验室进行考核验证。每个快速检测实验室同时承担1个非法添加项目、1个农药残留项目和1个兽药残留项目的验证工作,验证项目分别为克伦特罗、多菌灵和甲氧苄啶,每个项目的快速检测验证样品均为20批次,共60批次。每个快速检测实验室验证的20批次非法添加样品、20批次农药残留样品和20批次兽药残留样品必须包括阴性和阳性样品,且阴性和阳性样品须随机分发。
验证需要的样品全部为制备完好的均匀盲样样品,每份样品均为10~20克左右,且包装严密。样品制备单位在分发样品前需进行稳定性和均匀性试验,并保留好相关记录;在验证样品分发前仔细检查样品的外包装,并按照相应的编号规则进行顺序编码,不得分发一半阳性样品和一半阴性样品。
三、结果报送
验证结果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工作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邮箱:anqingchoujian@163.com。报送材料包括食品快速检测结果报告、食品快速检测验证结果统计表、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对比分析总结报告。对快速检测结果与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不一致的,要有原因分析和验证记录。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询价最高限价4.8万元
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包含购样、制样、检验等所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追加任何费用,漏报、少报的,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谨慎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理报价
市局成立验证工作询价小组,由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财务科、办公室、食品协调科、食品流通科人员组成,负责对项目全过程监督。
市局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验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所需材料
(一)符合项目任务要求的单位资质和能力说明;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三)项目任务报价单、明细表,项目联系人、电话;
(四)综合评分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请将所需材料于10月11日17:00前送至(或邮寄)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科(安庆市菱湖北路38号),材料需密封送,密封处需盖单位公章,封面处注明参加询价项目名称,逾期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被确定为我局第三方承捡机构后不得转让或委托其他检验机构。
(三)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工作的通知》 ( 皖市监食检函〔2024〕39号),供应商可联系市局食品协调科获取,未经市局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文件内容。
联系人:杨基福
联系电话:0556-*******
附件:附件1 报价单 .doc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标签: 食品快速检测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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