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消耗及常规消耗器材招标公告
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消耗及常规消耗器材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水区大队的委托,对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消耗及常规消耗器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1609-1502-000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消耗及常规消耗器材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93,760.00(财政资金核实编号:********、********)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若供应商是经销代理机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4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并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进行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并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440608-201609-1502-0002/0003购买三水区消防器材招标文件),收款帐号信息如下: 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3)报名: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2、《营业执照》;3、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经销代理机构需提供)。 八、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0月2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0月2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水区大队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转8006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转800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下载详见:http://pan.baidu.com/s/1mhXEH4k)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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