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二〇二四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的公示

关于青海省二〇二四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管理办法》规定,青海省2024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已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厅务会审议等立项流程。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我厅对拟立项项目在青海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来访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厅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同时便于落实异议内容,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厅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

  1. 青海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张 静 0971-******* 

  2. 青海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 赵福昌 097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三楼

  邮编:******

  附件:青海省二〇二四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docx

标签: 科学技术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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