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二次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二次
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连州市某单位 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某部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2024-VGBRSE-F1001
项目名称:某部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某部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单位) | 服务期(合同履约期限) | 采购范围 |
1-1 | 某部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 | 1家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 | 详看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资格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资格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资格承诺函》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资格承诺函》格式提供。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方式:投标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00/每套,投标人须在报名时缴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不收转账、支票)收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报名登记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报名:
(1)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4)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缴纳投标保证金
(1)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09点00分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
(3)形式:银行转账形式。
(4)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 名: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清远分行
账 号:7639 0024 5710 501
(5)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2024-VGBRSE-F1001 保证金”字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州市某单位
地址:连州市某部内
联系方式:138*****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63-*******
标签: 副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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