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院校公寓家具招标公告
全国院校公寓家具招标公告
招标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寻求优良合作单位,凡是“挂靠”或利用“人脉关系”谋求不正当竞争参与投标的,一概给予否决。新华“廉洁”是社会公认的,绝不允许合作过程出现不健康行为,特此提示!
新华教育集团(母公司中国东方教育,香港上市,股票代码*****HK),1988年创建于安徽合肥,目前在全国30个省份及香港地区开办245所院校,学校总建筑面积达187余万平方米,常年在校生20万余人,拥有员工1万余人。
集团成功打造了新华电脑教育(新华互联网科技)、新东方烹饪教育、万通汽车教育、华信智原、欧米奇西点西餐教育、美味学院、欧曼谛时尚美业教育等七大职教品牌,办学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了“品牌中国金谱奖-中国教育行业年度十佳品牌”、“改革开放30年中国民办教育成功典范”和“改革开放30年中国十大品牌教育集团”等多项殊荣。
30多年来,新华教育集团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实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新华教育集团成功开创的直营连锁职业教育形式,对推动我国职业教育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成为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典范。
因集团需求,现对新华教育集团全国院校公寓家具项目进行招(邀)标采购,热忱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新华教育集团全国院校公寓家具项目招(邀)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CG-*******ZYB
二、招(邀)标内容
此次招标为全国院校公寓家具,需配备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十人间。
全年预估数量2000间,根据全国院校实际需求分批提供。
(1)设计要求:结构安全、健康环保、设计美观、功能齐全、区域明确、国标用材(涉及到的钢制及板材等规格、参数要求为成品的实测数据);
(2)工艺要求:所有焊接点要求满焊,焊缝抛光,光滑平整无夹渣,焊接吻合无裂纹,焊接表面波纹均匀,无气孔、焊瘤、无虚焊、焊穿、脱焊等现象,钢制部件全部需经除锈、脱脂、 陶化、静电喷塑等全套生产工艺处理;
(3)包装要求:中标方货物包装应合理包装,确保运输过程中无磕碰损伤等情况存在,到货及安装过程中如发现有漆面损伤,中标方应予以及时更换或者维修并确保不影响交付日期;
(4)详细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二,需现场看样后,送部分样品(三人连体上下铺及上床下桌、衣柜、凳子、椅子)
三、招标及定标方式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发布招标信息+邀标方式,定标为招标方内部议标;
2、招标方有权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证照齐全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人员;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从事公寓家具项目的生产或销售资质,并能提供近三年高校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ISO*****环境认证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经查实取消报名及投标资格);
10、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具有全国一二线城市物流发货的能力;
11、投标单位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及给全国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12、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五、投标时须具备以下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1、提供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生产设备清单、产品清单、厂房地址及面积、员工结构及数量等),须标明生产工厂是租赁还是购买;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4、产品近三年国内外主要销售业绩清单及成功合作案例(合同复印件三份以上);
5、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证书(需加盖公章)、生产设备、技术能力及主营产品介绍(重点介绍钢制部分的折弯、除锈及喷塑工艺;板式部分的切割、封边等工艺;其他特殊工艺);
6、投标报价函(要求列明详细技术参数及主材产地、品牌);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生产及安装周期承诺书;
9、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所有费用。
七、招投标纪律
1.所有参与投标、招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新华教育集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干预招标人员的评标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招标方相关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和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情况;
4.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及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各项合作行为,预防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教育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承诺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
第二条 甲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
(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品、礼券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
(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帐外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私下经济利益。
(四)不私自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娱乐、游玩或以考察形式的任何变相旅游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不从事其他任何向乙方等相关单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任何与甲方相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变相考察等活动。
(三)不私自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卡券等。
(四)不在帐外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利益)。
(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书作为交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交易合同或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合同或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审计督查部投诉(电话:151*****727、监督邮箱: xh@xhgroup.cn )。
注:招投标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纪律,如投标方违反上述纪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投标方式、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新华教育集团全国院校公寓家具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寄至)安徽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
2.联系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新华教育集团313室采购部 邮政编码:******。
3.答疑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7日17时止;
4.投标及送样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7时止。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
1.联系人: 卢老师 181*****179 、项老师 180*****138 0551-********
安徽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
2024年10月8日
附件一: 新华教育集团供应商库预登记表 | |
客户名称(单位全称) | |
公司经营地址 | |
公司成立日期 | 年 月 日 |
注册资金 | 万 |
营业执照(号) | |
法人代表姓名 | |
业务经理姓名 | |
业务经理手机号 | |
固定电话/传真号 | |
邮箱/QQ | |
年产值/营业额 | |
主营业务范围 | |
企业类型 | □生产型企业 □非生产型企业 |
合作情况 | □合作 □意向合作 □第三方合作 |
登记事由 | |
所属行业 | |
产品或服务类别 | |
登记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来源或推荐人 | |
登记日期 | |
项目负责人: 报备审核人: |
投标人须知
项目名称 | 新华教育集团全国院校公寓家具项目 | ||
项目地点 | 合肥市瑶海区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新华教育集团313室采购部 | ||
联 系 人 | 卢老师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0551-******** | ||
审计督察部监督电话、微信 | 151 0551 7727 | 审计督察部 监督邮箱 | xh@xhgroup.cn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工程(采购)计价模式 | 单件计价 |
招标方式 | 公开及邀请招标 | 工程(采购)类型 | 企业采购 |
工期要求 | -- | 招标文件/图纸费 用 | 无 |
承包方式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甲方需求 |
...... |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2024年10月18日17时止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副本各一份 | ||
投标文件递交 | -- | ||
开标时间 | 内部议定 | ||
合同签署 | -- |
标签: 校公寓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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