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新化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新化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 | ||||||||||||
项目编号: | HNLD-******GY-********* | 项目所属区域: | 新化县 | ||||||||||
招标人: | 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保证金: | ******.0元 | ||||||||||
内容 | |||||||||||||
本招标项目 新化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场)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 新化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同意《新化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批复-新政函【2024】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和银行融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特许经营(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新化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 2.2 项目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实施地点主要为新化县中心城区,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新化县城区市政道路泊位*****个和8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量2895个),共计*****个停车位。中标社会资本负责对特许经营范围内的道路泊位、公共停车场提供运营、维护,提供智慧停车服务,通过依法收取停车费和其他增值服务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2.3 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新化县城区市政道路泊位*****个和8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量2895个),共计*****个停车位。中标社会资本负责公共停车位的运营、维护,提供智慧停车服务,通过依法收取停车费和其他增值服务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方授予社会资本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唯一性和排他性,在项目合作期内,政府方不得擅自收回经营权、减少经营权的内容、将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 除本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前已规划的停车场项目外,政府方将严格控制审批建造特许经营范围内与本项目形成竞争性的新建或改扩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项目,但本项目已达到设计停车能力或部分停车场已饱和的除外。 2.4 投资规模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费为≥*****万元。 2.5 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市场化程度较高,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因素,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特许经营期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起算,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权自动终止。 2.6 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具体采用TOT方式运作。具体如下: 城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城管局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社会资本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支付特许经营权出让费获得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共计*****个车位特许经营权,由社会资本对道路泊位、公共停车场、相关设施设备进行运营、维护和更新,提供智慧停车服务,通过收取停车费和其他增值服务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由政府方收回(继续合作除外),社会资本将本项目资产全部无偿、完好、无负担地向本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机构移交。(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1.2财务要求: 在上一个财务审计周期内无亏损,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 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 (www.credithunan.gov.cn)中被列入失信网站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I 。(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和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 (xinhua.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新化县人民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8-*******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金良智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 |||||||||||||
发表日期: | 2024-1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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