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入谈判药品使用认定、治疗、供药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关于纳入谈判药品使用认定、治疗、供药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 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19〕92 号)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54 号,以下简称渝医保发〔2020〕54 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经办管理规程>的通知》(渝医保办〔2020〕57 号)等文件的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2024年纳入谈判药品使用认定、治疗、供药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大渡口区纳入谈判药品认定、治疗、供药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符合药品认定、治疗、供药机构类型 |
1 | 重钢总医院 | 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三村特一号 | 眼科用药谈判药品认定、治疗、供药机构定点 | |
2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医院 | 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102号 | 眼科用药谈判药品治疗、供药机构定点 |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请向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
受理电话:********
联系人:蔺老师
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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