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TDZB2024154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主要涉及新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相关业务用房等实施信息化建
设,全面完善新城区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及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等信息化配套功能。项目主要
实施内容包括四部分:智慧云融合法庭、互联网法庭、诉讼费智能账务处理平台及执行款智
能账务处理平台。预算金额:16727139.00 元(含税)。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可为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
具的授权书,且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 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
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xl)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
6 投标人承诺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项目管理或实施部门人员无利益利害关系;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限制投标的“黑名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 10月08 日至 2024年 10月 14 日(每
9:00 时-12:00 时,14:00 时-17:00),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和单位介绍信;(3)获取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 D 座 13 楼 1301 室(4)文
件售价:500 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 D 座 13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 D 座 1301 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唐延路北段 18 号
联 系 人:姚莉娟
电 话:029-8959388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 D 座 1301 室
联 系 人: 房亚宁 李飞 刘培贤
电 话: 029-89563670
电子邮件: 3506839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