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常年税务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常年税务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DXH-2024-SWGWFW )
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天河区
一、采购条件
本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常年税务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采购人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5万元;采购人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为应对税收政策变化以及提高税务合规程度,减少税务风险,拟采购常年税务顾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日常税务咨询;(2)特定业务专项税务服务(3)重大合同涉税条款审核;(4)协助开展税企沟通;(5)税务培训与研讨会;(6)税收政策更新及解读;(7)集团本部近1年税务风险检查及出具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响应的,需另持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税务咨询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录查询(提供名单查询网址、网页截图及包含供应商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承担过的集团公司税务咨询项目不少于3个,税务咨询项目不含涉税鉴证、税务代理项目,集团公司是指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集团公司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设计人(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人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 14 日 17:00 前邮件回复,明确表示“愿意参加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常年税务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并附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于2024年10 月 18 日09:30(北京时间)前30分钟内将响应文件直接向采购人提交,以收到响应性文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1号会议室。
五、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随邀请一起发出。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18 日 9:30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七、磋商时间
2024年 10 月 18 日 9:30
八、磋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2号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办公室 邮编:******
联系人:陈先生 电子邮箱:gdxhztb@163.com
电 话:020-********
标签: 税务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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