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疗塑料制品回收询价公告二次
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疗塑料制品回收询价公告二次
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疗塑料制品回收询价公告 (二次)
(CGK2024-YN-L-56-2)
我院需对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疗塑料制品进行回收、处置。该采购项目实施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诚邀有实力、讲诚信、符合资质要求的厂家、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最低包干价(元) |
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疗塑料制品进行回收、处置 | 8000.00 |
二、资格要求(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或承诺函;
三、资格材料及报价方式(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1.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未被污染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2.再生资源回收经者营备案登记证明;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格式:按询价报价表报价 附件1
四、报名及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并加盖密封章的报价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到什邡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但送达日期不能超过该时限。
六、文件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什邡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8-*******
七、询价截止日期后,我院将组织对报价文件现场拆封、现场比选确定。
八、经确定的报价单位签订合同.
九、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医院官网。
什邡市人民医院
2024.9.8
附件一
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最低包干价(元) | |||
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疗塑料制品进行回收、处置(含输液瓶、袋) | 8000.00 | ||||
报价 | 小写: | 大写: | |||
要求 | 序号 | 要求 | 响应情况(响应/不响应) | ||
1 | 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进行深加工,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到环保部门登记备案,其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按照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及市卫生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 | ||||
2 | 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用塑料瓶(袋)经无害化处理后粒料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生产食品包装容器、医疗用品及其他日常生活密切接触且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品,只能生产规定生产的塑料产品。 | ||||
3 | 从事收集、贮藏、运输的相关工作人员需经专业知识培训合格才能从事该项工作,并做免疫保护和相应防护措施。应每季度将回收的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瓶(袋)运作情况和回收数量向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以备检查。 | ||||
4 | 在回收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瓶(袋)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化操作并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不得将回收后的物品赠送和丢弃,也不得在协议有效期内终止回收工作。 | ||||
5 | 回收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瓶(袋),回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回收收据(一次性医塑制品转移二联单)。 | ||||
6 | 不得接受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若发现医疗废物,应及时退还,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 ||||
7 | 回收周期:每月至少2次。 | ||||
8 | 服务期限:1年 | ||||
9 |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至医院账户 | ||||
其他要求及 说明 | 1、 该报价为最终一次性报价。该报价表与其他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2、 该报价包含人工、保险、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 3、 超过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报价不予接受。 4、 低于项目最低包干价报价无效。 5、 本项目采用最高价,报价最搞为成交供应商。 6、 经评比后的结果在医院官网发布。 | ||||
报价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及盖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及电话: |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
附件二
承诺函
什邡市人民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我公司 (有、无)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
六、询价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附件三 营业执照、 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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