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本部及分院区石材维修服务项目议价公告

院本部及分院区石材维修服务项目议价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本部及分院区石材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保楼107房间获取采购项目需求文件/递交参选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本部及分院区石材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服务有效期: 1年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 合同履行期限:1年

3、 采购需求:为保障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部及分院区院容院貌良好,现进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本部及分院区石材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服务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参选;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服务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项目需求文件

时间: 2024年10 月9 日至 2024年10月10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保楼107房间

方式:

1、 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需携带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业绩清单及简要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4、 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条、第5条中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参选供应商应对其参选文件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性审核材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保楼107房间

五、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综保楼107室        

联系方式:潘老师,********    


附件【非关联单位或企业及未提供其他服务承诺函.docx】已下载 次

附件【采购项目参与单位廉洁承诺书.pdf】已下载 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石材维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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