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攸县分公司(攸县联星街道文化路49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10月18日 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L-YX-2024-GC-00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R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授权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已进行入湘企业基本信息备案处于有效期内)(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6)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1)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供应商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备注: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视同符合相应条款内容,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08日至 2024 年10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攸县分公司(攸县联星街道文化路496号)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资料现场报名: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 10月18日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攸县分公司(攸县文化路496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 10月18日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攸县分公司(攸县文化路49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3、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
地 址: 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永新路1号
联系人: 旷建飞
邮 编: ******
电 话: 137*****519
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11栋5楼
联系人: 谭微
邮 编: ******
电 话:0731-********、158*****000
(6)电子邮箱: ********@qq.com">********@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旷建飞
电 话: 13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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