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江、湖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6: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宏微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9号综合楼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宏微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9号综合楼5楼)。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谭先生,075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宏微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9号综合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工,0752-*******
附件:
附件1 领购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惠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宏微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9号综合楼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ZJ-DL

项目名称:惠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江、湖治理服务

惠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1.00(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至2025年6月份。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微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9号综合楼5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微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9号综合楼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微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9号综合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A: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每页均需盖有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领购文件登记表原件(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B:邮箱获取:潜在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料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gdhwzj@139.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潜在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的审核通知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每页均需盖有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邮寄或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采购文件发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

(1)领购文件登记表原件(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潜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最终根据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谭先生,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微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9号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黄工,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  07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试点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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