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阳光小区施工-招标公告

罗源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阳光小区施工-招标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罗源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阳光小区)(监理)-招标公告 2024-09-21
    罗源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阳光小区)(施工)-招标公告 2024-10-0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源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阳光小区)(施工)已由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罗发改投资[2023]59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建设于1997年,共计6栋居民楼,262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本项目招标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范围:2024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阳光小区)(施工)。招标内容:改造雨污水管网、改造和更新消防设施、电缆规整工程、改造小区道路、完善安防监控设施、二次供水改造(改造公共供水设施)、社区景观提升、规范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等招标范围内容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3000平方米≤建筑群筑面积<******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根据榕建规〔2024〕8号文,若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中的最高企业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其他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09 09:00:00 至 2024-10-14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含电子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④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22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12号岐阳金尊名城B区11座1301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 李珏、林晓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罗源县北大路15号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西大路8-8三层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老旧小区 配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