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报名中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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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
2024-10-08 16: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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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剩余5天18小时3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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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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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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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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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新建道路2条,总长8152.54m。其中:新沪路(新一路-新四路),路线长3324.45m,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机动车道宽度15m,东环路,路线长4828.1m,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机动车道宽度15m,包括两条道路的机动车道、交通标志标线、过街箱涵、管涵等设施,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审查),以及后续伴随的相关服务。
展开

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胡杨河市胡杨河市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0-14 11:00:00

发布时间:2024-10-08 16:15:23

采购编号:202*****641

采购单位: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具备市政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告来源:https://cg.zbj.com/newdetailsDemand?id=7db4bb20d5b34bdf9d321dee220d7fc4
,新疆,胡杨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技术开发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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