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5】318号。项目业主海安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与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站;
(2)工程规模:地下停车场面积约30262平方米,客运站面积约为4317平方米,风雨走廊面积约为1151平方米;
(3)招标范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2月15日;工期50日历天。除设备安装、调试外,其余工程量须在2016年11月20日前结束,且不得影响其他专业工程施工。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80
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
576.5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或机电安装工程壹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或机电安装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1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至少包括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机房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注: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商品房、保障性住房。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需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投标人承诺书;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8)其他:(1)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6年9月30日到2016年10月20日9:00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月20日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6.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行评审。
6.2.评分标准
6.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2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处理。
6.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6.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材料以上传至网上的完整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要对提供的原件扫描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2011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至少包括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机房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注: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商品房、保障性住房。。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或机电安装工程壹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
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需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投标人承诺书;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详见须知
工期
详见须知
工程质量
详见须知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1万元
权利义务
符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6.2.2详细评审标准
6.2.2.1投标报价(10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2×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 C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1万元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海安县城江海西路1号
地 址:海安县长江中路
联系人:徐开顺
联系人:周健
电 话:****-********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朱卫华;卢玲
电 话: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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