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新建和平镇第一幼儿园项目

榆中县新建和平镇第一幼儿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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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新建和平镇第一幼儿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新建和平镇第一幼儿园项目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24〕 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榆中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榆中县教育局

2.2项目名称:榆中县新建和平镇第一幼儿园项目

2.3 建设地址: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99.55㎡(约12.15亩),项目用地面积为8099.55㎡,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5640.9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办学规模为15班)、门房以及室外工程等。其中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幼儿活动楼1栋,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为5640.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84.62㎡,地下建筑面积为542.00㎡。);新建门房建筑面积为214.3㎡。并配套建设围墙、跑道、室外活动场地及水、电、暖等配套设施。

2.5 计划工期:57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6月30日

2.6 本项目投资概算:约3499.49万元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3.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与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2024 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 申请人须承诺以上所有人员均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 2021 年-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6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承诺书须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3.8施工企业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9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网站截图为准);

3.10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3.1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13日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13日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择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榆中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张家华

电 话:0931-*******

通讯地址:榆中县城关镇太白东路65号

6.4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梁涛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4号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榆中县教育局

地址:榆中县城关镇太白东路65号

联系人:张家华

电话:0931-*******

8.2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新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B塔1702室

联系人:许朝晖

联系电话:177*****661

8.3监督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31-*******

2024年10月08日

资格预审公告.pdf

甘肃新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0/08 16:35:3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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