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塔餐饮厨房油烟净化设备恢复及103A中厨房排油烟设备优化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塔餐饮厨房油烟净化设备恢复及103A中厨房排油烟设备优化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塔餐饮厨房油烟净化设备恢复 及103A中厨房排油烟设备优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广州塔餐饮排油烟系统整改包括B1F、1F及6F的共6套餐饮厨房油烟净化设备的恢复,和103AF共1套中厨房排油烟设备的优化改造。相关餐饮厨房油烟排放处理系统自2010年投入使用,初时设计排放净化效率为不低于90%,采用三级净化处理:厨房烟罩内置UV灯进行光催化氧化处理——排烟主风管设置静电油烟净化电场设备处理——活性炭吸附——向外排放。交付使用的设备排放净化效果达到或高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要求的大型系统85%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99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条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资格条件:
4.1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2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证明。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或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开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中标及设备供货后,必须出具的原厂供货证明、质保承诺函及产品合格证。
8.投标人须按指定日期到现场勘察并参与答疑会(投标预备会),并提供招标人人员签字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书。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中连续两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不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4:3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2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采购方: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厨房油烟净化 排油烟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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