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园区机械制造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的采购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园区机械制造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园区机械制造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JSZC-******-SZCH-C2024-007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1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ZCH-C2024-0077
项目名称:2024年园区机械制造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万元(采购包1:38.******万元;采购包2:7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38.******万元;采购包2:72.******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全覆盖高质量培训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人员,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对我市重点机械制造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并提出有效的工伤预防措施。
1、本次采购分为下述两个标段:
标段一: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
标段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培训。
2、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共两个标段,供应商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在本次采购中累计成交标段不得超过1个。
(2)本次2024年园区机械制造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评标顺序为(先开一标段、其次二标段),按先评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标段成交单位。
(3)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4)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培训要求
通过培训,进一步推动机械制造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助推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1)培训对象。苏州工业园区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240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以下简称三类人员)。
(2)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培训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与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政策、生产安全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全面实施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具体内容由设区市行业主(监)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培训大纲确定。
(3)培训方式。坚持从企业生产工作实际出发,采取线上、线下、实训多种培训形式,通过实际演示、操作示范、小组讨论、案例展示、互动式培训等方式,直观地向员工展示工伤事故的危害和预防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三类人员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线下培训原则上实行不超过40人的小班互动教学,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班组长线下培训班一般不超过80人。包含午餐费用。
(4)培训时长。根据培训人员、内容、工伤预防费等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有关规定,科学确定机械制造行业三类人员培训时长和线上线下分布。
标段号 | 培训人员类型 | 培训时间要求 | 备注 |
标段一 |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 | 培训时长不少于24学时,其中线下培训16学时。 | 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
标段二 | 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培训) | 培训时长不少于30学时,其中线下培训时间20学时,实训类课程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四分之一。 |
(5)培训人数。苏州工业园区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240家),其中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不低于480人,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不低于720人。
(6)线下培训场地。培训场地须满足上述培训班次人数相应要求,具备足够数量桌椅,多媒体授课设备,且交通便利(近地铁、可停车),场地需在园区,合同签订前最终选址需经过甲方同意。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0-2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说明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4、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9、如不同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
10、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技术支持: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027、153*****030 、136*****356、136*****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0519-********、139*****964、182*****950
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4、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5、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顾奕、刘虹
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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