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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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2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4名以上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服务结束时间:合同涉及款项支付完毕止
审计对象数量:120个
审计范围: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服务
审计年限:2024年1月-2025年12月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服务。(一)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资产、负债、收支和净资产的真实行和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活动,以及执行经济政策情况进行鉴证和评价,并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二)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对社会组织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对清算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清算结果出具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1 280,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0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淑君 ********

采购单位: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08日

标签: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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