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普法宣传教育策划服务项目采购的比选公告

新媒体普法宣传教育策划服务项目采购的比选公告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单位决定择优选择1家公司负责新媒体普法宣传策划服务。现邀请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公司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毕节市司法局新媒体普法宣传教育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预算资金40万元人民币以内。一是在权威网络媒体上开设子网站并实时进行维护、上传并更新“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相关的资讯和普法宣传信息150期。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大型活动和体育赛事及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围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和普法宣传工作需要,提供分专题深度策划及普法宣传教育服务,在各级权威媒体及“两微一端”等展播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和“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经验成效200条。二是根据自媒体时代趋势,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供给,推进大众化普法传播,提升“法治毕节”品牌效应。开展“毕节司法”“乌蒙法趣”抖音号、快手号等新媒体普法平台运营维护服务,提升阵地普法传播力和影响力。围绕当前群众“急难愁盼”,落实“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部署,针对热点资讯,开展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等,制作推送普法音视频产品50期(每期2分钟共计100分钟左右);开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相关云直播活动4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4期。

三、响应要求

(一)具有独立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目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目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任意一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对照“对响应机构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响应机构鲜章),还需要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bjssfjzck@163.com。

响应人提交报名资料前应认真校对,对照本公告及附件有关要求逐一收集,报名资料中不得含有报价信息。报名通过的,采购人将及时在响应单位递交报名资料的邮箱中反馈通过。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的,采购人将在响应单位递交报名资料的邮箱中反馈不通过的原因。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8:30(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需包含报名资料、按照评分标准的顺序整理的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同步密封提交拷贝有该PDF文档的存储介质。若选择邮寄方式投递响应文件的,请务必保证2024年10月14日8:30前采购人能签收,采购人在2024年10月14日8:30前未能签收的,响应无效。

五、递交文件地点:毕节市司法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市西街道桂花路334号)装备财务保障科(径送至附楼305办公室)。

六、比选时间:暂定2024年10月14日10:00,在毕节市司法局第一会议室。若有调整的,采购人另行电话通知,未提供联系电话的,通过提交报名信息的邮箱通知。未按时参加现场比选的,视为弃权。

七、联系人及电话:毛凯,0857-*******

附件:比选文件.doc

毕节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8日


标签: 新媒体 策划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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