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高通量纳米颗粒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高通量纳米颗粒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高通量纳米颗粒分析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分析仪器 | ||
采购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本部)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17: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5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二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佳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本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龙眠大道101号财务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3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秣陵路118号2幢1单元4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佳蓉 |
项目概况 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高通量纳米颗粒分析仪采购项目 JSZC-******-SNZX-G2024-013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NZX-G2024-0134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高通量纳米颗粒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高通量纳米颗粒分析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进口设备(免税)三个月内、国产设备及进口设备(非免税)一个月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招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为非生产商投标,必须具有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09:00至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00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方式:(1)线上获取方式:获取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806;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根据平台提示完成下载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确认所需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操作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 (2)线下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售价:500.00元
2024-10-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集中勘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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