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查验分拣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投资公司的委托,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投资公司智能查验分拣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投资公司智能查验分拣系统采购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ZHDL-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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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智能查验分拣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采购预算价:壹佰陆拾捌万元(¥:168万元)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除上述(1)要求外,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不是所投品牌设备生产制造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函;投标人是所投品牌设备生产制造商的仅需提供原厂质保函;(质保期为三年)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资格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
131*****861。
(3)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6年10月27日 下午14: 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 下午14: 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四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王刚
7、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评)标时间: :2016年10月27日 下午14:30分
开标(评)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四楼会议室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
131*****861(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李主任 联系电话:
159*****696(3)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
(4)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 王刚 联系电话:
131*****861(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万源地产中心三楼
9、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到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投资公司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投资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