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钢公司“焦化厂焦炉主体设备外委维保”二次招标公告

首钢长钢公司“焦化厂焦炉主体设备外委维保”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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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长钢公司2024-100“焦化厂焦炉主体设备外委维保”

二次招标公告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对“焦炉主体设备外委维保项目”进行自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 首钢长钢焦化厂现有6米捣固焦炉移动机械设备两套,包含装煤车两套,推焦车两套,熄焦车一套,焦罐车一套(含三个焦罐),拦焦车两套,电机车两套,导烟车三套,捣固机两套(十台),振动给料机二十台(含空气炮),液压交换机两套(以油缸链条铰接点为界,不包含开闭器连杆、地下室液压机械系统,废气盘、旋塞、道轨)、熄焦泵房(熄焦泵、电气系统及喷淋装置),四套炉门服务小车、两套拦焦车刮板机、一套迁车台、两套炉门修理站、机侧水封槽、机焦侧烟道及附属设施(以去往除尘站第一个三通蝶阀为界)的日常检修维护(包括对设备和系统进行消除缺陷、临时性检修、事故抢修以及日常检查、日常维修、维检工作)。

1.2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 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无经营异常。

2.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4报名单位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5项目经理:要求提供相关资质,具有项目现场协调经验和能力;安全人员应具有符合项目的相应证书。

2.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要求联合体或指定品牌的招标项目除外)。

2.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同一、交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投标公正等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10列入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重点黑名单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不能报名参标。

2.11被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单位不能报名。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请按照要求将以下资料做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发送至法务审计处邮箱**********@qq. com进行资格审查,并关注邮箱的相关回复。(或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单位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网上查询记录、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查询报告、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现场调研证明到法务审计处进行资格审查。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彩印扫描件无效。

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公司办公楼1楼130室

联系人:董重阳 李婷 联系方式:0355-*******

(2)报名单位收到法务审计处审核合格的回复后通过电话联系招标办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或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5楼 联系人:付霞 联系方式:0355-*******

四、截、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0:00

截、开标地点:长钢招标大厅(营销楼五楼)

五、招标人:首钢长钢焦化厂

联系人:贾亚军 电话:131*****653

六、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招标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5日 

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外委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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