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弹簧吊架及限位采购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弹簧吊架及
限位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SHJT-2024-01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弹簧吊架及限位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亚
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技术协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弹簧吊架及限
位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弹簧吊架及限
位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A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生产商或者进口品牌代理商,且供应商成立 3 年以上;
(不接受国产品牌代理);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投标人应具有近 4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相关较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
明材料至少包括供货发票原件扫描件或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
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发票、合
同原件的权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各投标人以进行网络报名方式为主,报名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业绩证明材
料(含业绩汇总表)、供应商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体现企业社保缴纳人员数量)】复印
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网络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
送至招标办邮箱(zhongchengzbb@zhegc.com)进行报名,并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公
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我公司收到后,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标
书。3.投标报名时核验的资料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
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4.具体技术参数,报名成功后结束后进入交流阶段获取。5.注因
报名需求量较多,为了节省投标人不必要的工作,招标文件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送,具体
时间待定,公告中载明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准确开标时间以后续发送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开
标时间为准,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邮箱,安心等待,无需打电话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招标会议室
七、其他
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弹簧吊架及限位(1)、
弹簧吊架及限位用于脱氢反应及反应再生区中的脱氢加热炉的组装。共包括脱氢加热炉
301、302 炉顶烟道调节挡板 1 套、辐射段弹簧吊架 20 台、4 套集合管限位(包括 4 套集合
管限位架)、对流段弹簧吊架 5台,加热炉 303 炉顶烟道调节板 1套、辐射段弹簧吊架 10 台,1
套集合管限位。其中烟道调节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在运输和安装使用过程中
不变形,并且配用气动执行机构和手动执行机构及挡板开度标志,在挡板全关闭时烟气泄漏
量不应超过 1%。辐射段弹簧吊架由供货商进行详细设计,供货商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