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备餐区设备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城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备餐区设备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城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备餐区设备(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中山市君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城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备餐区设备(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222.98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数量 (单位) | 最高上限单价(元) | 最高上限总价(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城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备餐区设备(第二次)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内容 | 批 | 245,222.98 | 245,222.98 | 否 |
合计 | 245,222.9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承诺函》中作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2024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2年度以来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2)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在《响应承诺函》中申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缴费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中山市君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购买人身份证。
4.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中山市君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1.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中山市君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
1.采购与招标网;
2.中山市君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s://zsjunsheng.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
地址:中山市阜沙大道041号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方式:076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君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760-********
中山市君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标签: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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