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设备招标公告

示设备招标公告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争。

1.项目名称:示设备

2.项目编号:ZC24K******/06

3.项目概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万元)

交付周期

06

示设备

1套

985

a)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设计方案评审;b)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所有硬件交付;c) 按委托方要求节点进行视景全系统集成调试;d) 配合委托方完成所有模拟器系统整机测试及试用后进行验收。

★3.1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采购数量以军方后期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

★3.2 如后续该产品进行军方审价,将以中标价格和审价中最低价格为最终采购价。

★3.3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拆分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5 项目概述:采购示设备,主要由LED显示模组、球幕支撑结构、后房体、图像控制和处理设备、配套设备(供电、空调、配套线缆)等组成。具体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资控股企业/独资企业);

4.2 具有有效的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对于尚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提供发证机关或监管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明确有效期);

4.3 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已包含的,可以不提供);

4.4 针对企事业单位,应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对于军内单位,应具有其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5未被军方装备机关列入承制单位失信或资格限制清单;未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4.8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承担过LED球幕显示设备类产品研制或生产,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4.9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对于尚未取得证书、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注:对于已通过上述第4.3-4.4条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工作包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07B)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5.2有意向参与本包投标的潜在报名单位请按下列流程领取文件:

●有意向单位应首先办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报名登记表》(1份)并加盖公章。自获悉本公告后,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010-********),获取《授权书》以及《报名登记表》模板,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意向单位指定的邮箱。

●标书费支付: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搜索ZC开头项目编号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参与项目。根据平台要求填写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信息,与线下领取招标文件人员保持一致,选择拟参与项目标包后完成购标流程并支付相关标书款(本环节只支持网上支付);

●现场领取文件:支付完成后,潜在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到代理机构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7B)领取招标文件:

a)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c)《报名登记表》原件;

d)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e)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f)招标文件文本费用电汇凭证。

●潜在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经核验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文件请妥善保存。

注:(1)现场审核报名单位递交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放相关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评审依据。凡领取文件的报名单位,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准。

(2)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获取支持;本项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购买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平台交易费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君颐润华酒店。

7.其他要求

7.1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质疑,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经理

电 话:010-********

邮 箱:sunqingxin@cntcidc.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7B


,北京市,海淀区,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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