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标-招标/资审公告
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标-招标/资审公告
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namespace prefix = "o"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沛经审发【2022】2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沛县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沛县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工程管理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沛县沛龙公路沟沿线及附近河道;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沛项目拟对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进行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内容包括:内源治理工程,通过生态清淤方式对侣楼河、正阳大沟、老沛龙公路沟、王桥河、沛龙公路沟(城区段)进行内源治理,清淤量共计*****立方米;生态浮岛工程,建设生态浮岛4.3万平方米;水生态恢复工程,包括对涉及的河道进行生态系统的重建,建设挺水植物带约9.09万平方米,投放鱼共计约19.09吨,贝类和螺类42.4吨,新增曝气装置397套;河岸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梯形土坡河流滨岸植被缓冲带和生态护岸建设,基底改良19.57万平方米,植被种植30.08万平方米,松木桩施工12.68万根。项目内容包括:内源治理工程、生态浮岛工程、水生态恢复工程、河岸生态修复工程等。
(3)招标范围: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程概算约 6200万元。
(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 2021 年 10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 以上二项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12)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 通过对“无在建工程 承诺函+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评审 认定“无在建工程”投标资格, 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在第 8 章投标文 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承诺函”中提供, 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 料在“(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中提供。其中具有 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 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 年 10月8日至 2024 年 10月18日。
(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办理指南 网址: http://www.xzggzy.com.cn/bszn/******/superviseInfo.html) ,于 2024 年 10月 18 日 17 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0101/******/08/218.3.177.169">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0101/******/08/218.3.177.169/xzslhy/”) 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 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因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月 8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18日17时 00 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 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0月29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 (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 款账户汇出) 、t银行保函、t信用承诺、t保险保单、t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 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911201*****50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 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 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 (彩色电子扫描件) 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 段一银行保函 (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无 。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 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 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 (出 具信用承诺书) 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 (列入失信行 为记录) ,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 (招标代理) 列为失信单位,暂 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出具信用承诺书)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 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 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 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
6.8 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7.4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工程管理所
地址: 沛县沛公路2号
联系人: 徐林
电话 : 199*****9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联系人:张伟
电话:151*****011
2024 年 10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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