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320*****040***** 项目名称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N320*****040*****001001 标段名称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初〔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 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

2.1.2建设规模: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北渔社区、莲花庄社区、鹅东村、灵峰村、石桥村)五个行政村下辖自然村的村道改造、桥梁、市政管网及基础配套设施的改造提升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45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2月23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及其他基础配套附属工程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标段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等基本设施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工程设计业绩: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注:1、申请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2、以上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申请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3、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为牵头方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4、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供。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的人员;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2)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 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13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szzyjy.com.cn:8086/jyxx/******/******024/********/f7bbad4d-bff6-4e4c-9c2e-*****ba5ed19.html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苏州市相城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2900号采莲商业广场六区3167室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2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曹晓露

联 系 人:

王倩倩、邱季雯

电 话:

0512-********

电 话:

0512-********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jsswgczxgs@163.com

2024年10月0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初〔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 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

2.1.2建设规模: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北渔社区、莲花庄社区、鹅东村、灵峰村、石桥村)五个行政村下辖自然村的村道改造、桥梁、市政管网及基础配套设施的改造提升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45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2月23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及其他基础配套附属工程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标段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等基本设施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工程设计业绩: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注:1、申请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2、以上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申请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3、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为牵头方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4、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供。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的人员;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2)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 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13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szzyjy.com.cn:8086/jyxx/******/******024/********/f7bbad4d-bff6-4e4c-9c2e-*****ba5ed19.html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苏州市相城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2900号采莲商业广场六区3167室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2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曹晓露

联 系 人:

王倩倩、邱季雯

电 话:

0512-********

电 话:

0512-********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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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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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jsswgczxgs@163.com

2024年10月08日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320*****040***** 项目名称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N320*****040*****001001 标段名称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初〔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 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

2.1.2建设规模: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北渔社区、莲花庄社区、鹅东村、灵峰村、石桥村)五个行政村下辖自然村的村道改造、桥梁、市政管网及基础配套设施的改造提升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45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2月23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及其他基础配套附属工程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标段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等基本设施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工程设计业绩: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注:1、申请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2、以上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申请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3、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为牵头方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4、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供。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的人员;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2)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 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13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szzyjy.com.cn:8086/jyxx/******/******024/********/f7bbad4d-bff6-4e4c-9c2e-*****ba5ed19.html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苏州市相城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2900号采莲商业广场六区3167室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2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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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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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曹晓露

联 系 人:

王倩倩、邱季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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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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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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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初〔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桥街道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 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

2.1.2建设规模: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北渔社区、莲花庄社区、鹅东村、灵峰村、石桥村)五个行政村下辖自然村的村道改造、桥梁、市政管网及基础配套设施的改造提升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45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2月23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及其他基础配套附属工程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标段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等基本设施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工程设计业绩: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注:1、申请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2、以上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申请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3、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为牵头方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4、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供。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的人员;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2)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 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13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szzyjy.com.cn:8086/jyxx/******/******024/********/f7bbad4d-bff6-4e4c-9c2e-*****ba5ed19.html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苏州市相城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2900号采莲商业广场六区3167室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2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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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曹晓露

联 系 人:

王倩倩、邱季雯

电 话: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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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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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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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jsswgczxgs@163.com

2024年10月08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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