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4]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景洪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8425.46平方米,其中公共卫生科、生活区2553.6平方米为原有建筑保留,新建地上建筑面积4012.6平方米。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参建责任主体现场核定。

2.4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抗震专项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1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及各附属专业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含抗震专项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作及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2.4.2施工工作: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用地红线内部分既有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任务,以及项目所需各项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第三方审图单位和建设单位审定或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2.4.3其他:(1)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强制性标准、规程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实施设计、采购、施工,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2)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环境保护保证体系。(3)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并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4)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5)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保修期内的保修任务。(7)按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将符合要求的相关工程建设资料移交招标人归档。(8)按合同约定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其他职责。

2.5估算总投资为3910.98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3304.19万元,其中设计费约 97 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3207.19万元。

2.6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包含工程设计、施工、试运行、验收整改直至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25日历天,包含施工、试运行、验收整改直至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工期节点计划:合同生效后,承包人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抗震专项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若有调整必须通过发包人审批;初步设计(含抗震专项设计)及概算审批通过后,承包人于20日历天内提交通过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监理人下达施工开工令325日历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上工期可交叉执行。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要求: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011)及国家、地方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和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及审查且不得超过初步设计中建安工程费的限额设计金额。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设计文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通过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8.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2022)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2.8.3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以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②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3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属于投标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6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若为2023年以后成立公司且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8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01日)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附相关承诺函;(如中标后,由招标单位(公司)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查询结果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含牵头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3.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单位,参与同一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其他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参与开标和解密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关于网上智能开标解锁的相关教程(服务指南: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在线服务QQ:**********)。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41号

联 系 人:李梅雪

电 话:069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星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路西双十二城国际公馆1栋306室

联 系 人:郑丽凯

电 话:0691-*******151*****967

监督部门名称: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1-*******

标签: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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